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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福林:拉动消费 民生为大
发布日期:2025-03-31
 

  国内多地持续发力,出台一系列促消费政策。图为杭州一家电器商店,不少市民前来咨询选购。潮新闻记者栾兰摄

  我国是一个经济转型大国,14亿多人口的消费结构升级蕴藏着巨大的消费潜力。从现实看,拉动消费的重大任务,是提升广大社会成员的消费信心与消费预期。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为重点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全面落实这个方案,关键是贯彻“民生为大”的发展理念,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是拉动消费的重大任务

  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社会的需求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早在2007年,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在承担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委托的《中国人类发展报告》中就提出,我国正处在从生存型社会向发展型社会转变的关键时期,广大社会成员的需求已从私人产品短缺转为公共产品短缺,为此要加快建立惠及13亿人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近20年来,中央在改善民生方面不断出台新的重大举措,并取得重要进展。

  释放服务型消费潜力。一是服务型消费呈现较快增长趋势。近些年来,我国服务型消费支出增速快于商品消费的趋势明显。2013年至2024年,我国居民人均服务型消费支出年均增长8.6%,其中医疗保障支出年均增长9.8%,明显快于人均消费年均增速7.1%的水平。2024年,服务型消费占比46.1%,超过2019年45.9%的水平,对消费支出增长贡献率达63%,成为拉动消费增长的主动力。二是服务型消费具有较大提升空间。进入工业化后期,服务型消费快速增长并逐渐占据主导地位,是一个基本趋势。与国际相比,我国居民服务型消费占比至少仍有20个百分点的提升空间。初步估算,若我国城乡居民服务型消费占比提升10个百分点即占比达到60%左右,将新增40万亿元左右的消费需求。

  释放服务型消费潜力重在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第一,居民服务型消费占比的提升空间较大。从国际经验看,近两年,尽管服务型消费占比有所增长,但不及预期。据相关研究预测,2025年我国服务型消费占比将达到50%。但受疫情等影响和冲击,2024年,我国居民服务型消费占比为46.11%。这与我国总体进入工业化后期的发展阶段不相适应。第二,加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从我国情况看,社会保障、基本医疗等水平相对偏低(16%左右),使得我国居民服务型消费意愿不足、消费信心下降的矛盾比较突出。由此,居民储蓄率居高不下。2024年,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服务型消费占比分别为48.41%和40.29%,农村居民服务型消费占比低于城镇居民8个百分点。从相对差距看,2024年,农村居民人均物质型消费已达到城市居民的65%,但农村居民人均服务型消费仅为城市居民的46%左右。第三,关键是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应当说,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对于拉动消费起到了重要作用。相关数据显示,2024年在以旧换新政策的带动下,我国汽车、家电、家装、电动自行车等销售额超过1.3万亿元。在我国居民消费结构升级与社会结构、人口结构等变化叠加的情况下,刺激物质产品消费是重要的,但关键在于如何找到释放服务型消费潜力的务实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适应以城乡居民服务型消费为重点的需求结构变化大趋势,明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社会保障水平,实质性缓解居民消费意愿不足、消费信心减弱的突出矛盾,将为释放消费潜力尤其是服务型消费潜力奠定重要的制度基础。

  重在“投资于人”

  以人为中心的结构性转型是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重要保障。通过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不仅能够有效提升人力资本质量,更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续动力,进而形成消费升级与人力资本积累的良性循环。

  全面实现农民工市民化。一是适应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需求。2023年,我国外出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8.9岁,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外出农民工的主体;调研数据显示,50%的新生代农民工基本没有从事农业经营的经历,对落户城镇的需求比较强烈。二是释放农民工市民化的消费潜力。有研究表明,农民向城镇转移成为常住人口后,人均消费将提高30%;在城镇落户后,人均消费将再提高30%。若率先实现近3亿农民工市民化,使其消费水平达到城镇居民水平,每年将增加2万亿元至3万亿元左右的消费额,并由此带来巨大的投资市场需求。

  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缩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水平差距。2023年,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15倍。若两者差距缩小一半,按目前实际领取待遇人数计算(预期寿命79岁),需要投入7.6万亿元左右,即便未来农村老龄人口增长30%,总投入也在10万亿元左右。有研究表明,政府对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1元,将使得居民消费增加1.86元。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水平达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水平的1/7,估计每年将释放5000亿元的新增消费需求。二是加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资金中,个人缴费标准达到400元/人,16年上涨了40倍左右。由此,造成农村居民缴纳医疗保险费用负担过重、意愿有所下降。为此,需要尽快提高政府一般支出中公共卫生支出的比重,争取到2030年由目前的3%左右提升至6%左右。由此,将明显减轻农村居民的医保缴费负担。三是全面普及高中阶段义务教育。相关研究表明,劳动力人口受教育时间每增加1年,国内生产总值就会增加9%;制造业企业职工受教育年限每提高一年,制造业企业劳动生产率就会提高17%左右。2009年至2023年,我国就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从8.5年提升至10.38年,年均增加0.12年。争取到2030年前,全面普及高中阶段义务教育,这需要明显加大财政支出中的教育支出比重,实现公共教育经费投入占GDP的比重由目前的2.62%提升至3%以上。

  推进以人为中心的城市化进程。第一,城市化是投资于人的主要载体。工业化创造供给,城市化创造需求。城镇化能集聚效益、降低公共服务成本。从以往城镇化的情况看,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提升并没有改变当地居民原有的生产、生活、消费方式,对城市生产组织方式、生活水平、城市软硬件和配套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拉动作用有限。要推进以人为中心的城市化进程,通过提升居民收入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质量,释放巨大内需潜力。根据测算,我国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将直接带动人均资本存量增加3.5%,产生约6.6万亿元的新增投资需求。

  第二,破解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突出矛盾。当前,我国总体上进入工业化后期,但城市化水平仍滞后于工业化水平,并由此形成消费结构升级的突出掣肘。从国际经验看,发达国家工业化率达到峰值时,城市化率一般达到70%左右的水平。我国工业化率在2011年达到峰值,但当时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仅为50.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34%左右。目前,我国总体上进入工业化后期,但城市化水平与工业化进程仍有差距。

  发挥国有资本在“投资于人”的引领作用。适应我国发展阶段的历史性变化,更好发挥央企国资的引领作用,应当成为做优国有资本的重大任务。建议制定中长期国有资本划转社保计划,重点用于支持农民工市民化、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等。这需要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优化以往以纳税总额、GDP贡献等经济效益为主的评价标准,重点围绕央企国资在战略性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科技创新促进、吸引民企参与等方面的特殊作用,开展战略性、长期性、综合性评价,并建立与此相适应的考核标准。

  深化“以人为中心”的结构性改革

  当前,我国服务型消费需求持续升级,但仍面临多重体制机制掣肘。由于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服务型消费潜力释放不及预期,制约经济转型和增长方式转变。释放服务型消费潜力,关键在于深化以人为中心的结构性改革。

  消费与投资的结构性改革。一是适应消费结构升级调整投资结构。目前,我国投资与消费关系的突出矛盾是服务型消费的投资需求明显增长而服务业投资占比与此不相适应。从现实看,投资结构调整滞后于消费结构转型升级进程,加剧了服务型消费“有需求、缺供给”的矛盾。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的需求变了,在医疗、教育、文化信息、旅游等领域的需求增大了。应当说,消费结构升级已对投资体制、投资结构改革提出迫切需求。

  二是以消费结构升级创造新的投资需求。未来10年,我国消费结构升级蕴藏着巨大投资需求。2023年,我国大健康产业规模约为14.48万亿元,有研究预计到2030年将上升到29.1万亿元。教育、医疗、养老、社区建设等领域的投资需求逐步增大,而这些方面的投资增长与实际需求仍有较大差距。这就需要对不利于结构转型尤其是消费结构升级的某些政策予以调整;全面清理现有不利于消费释放尤其是制约服务消费释放的相关政策;整合支持消费的相关举措,着力解决现实经济社会生活中供需错位的矛盾与问题。

  增长与分配的结构性改革。一是实现“居民收入倍增”与“中等收入群体倍增”。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特别是释放服务型消费潜力,要着力破解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不合理的突出矛盾。以民富优先为导向,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已成为深化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任务。2013年,中改院提出“中等收入群体倍增计划”,即:在2013年23%的基础上,到2020年努力达到40%以上。实际情况是,2022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占比30%左右,规模在4亿人左右。目前,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消费占全社会消费的50%以上。若中等收入群体占比超过50%,估计在整个居民消费中的贡献率将接近80%。

  二是在稳定就业的前提下明显增加居民收入。在工资性收入占居民可支配收入60%的情况下,稳就业是稳收入的当务之急。这需要调整扩大就业的相关政策,出台扶持与服务业就业相关的政策;需要以加大公共消费占比为重点,支持中小服务业企业发展。此外,财产性收入占比偏低成为我国居民收入持续提升的突出掣肘。2024年,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仅为8.3%;其中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仅为2.5%。这需要在拓宽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尽快从法律上赋予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物权属性等方面作出重要的制度安排。

  城市和农村的结构性改革。一是改变城乡二元户籍制度。10年前,国务院就提出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当前,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更具紧迫性。未来几年,要全面取消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实现农民工市民化的重大突破;全面实行与基本公共服务直接挂钩的居住证制度,使得规模巨大的农民工群体在城市留得住、过得体面。同时,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上,改变以往“以证管人”的传统做法,实现基于“大数据”的人口服务转变。

  二是加大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真正落实社会保障的兜底功能和保障功能,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不增加居民负担的前提下,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补偿标准,提高农村养老保险补贴、农村高龄补贴标准等。

  三是以发展都市圈为重点带动中小城镇发展。目前,我国长三角、大湾区、京津冀、成渝四大城市群消费额合计占全国消费总额的比重超过50%,成为全国消费的主阵地。建议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基础上,将城市化发展规划作为中长期经济发展战略安排,研究制定城市化专项规划,加快形成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主体的城市发展新格局。同时,通过统一规划、统一土地利用、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基本公共服务、统一环境保护,促进形成城市圈协同发展新格局。

  扩大服务业市场开放。一是服务业市场开放有较大空间。我国制造业市场基本实现全面开放,但以服务业为重点的市场开放领域仍有较大提升空间。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发展服务业体制机制”,重在实现扩大服务业市场开放的重要突破。例如,大幅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支持社会资本、外资更加便利地进入仍具有相当大投资空间的服务业领域;系统梳理准入后行政审批事项,实质性破除各类“玻璃门”“弹簧门”;推动实现体制内外服务业供给主体在人才政策、政府采购等方面“一视同仁”,并在打破服务业行政垄断方面实现实质性破题。

  二是补齐服务贸易发展的突出短板。2024年,我国服务贸易额首次超过1万亿美元,但仅占外贸总额的14.6%。争取到2030年,我国服务贸易规模达到1.5万亿美元左右,占外贸总额比重提升到20%左右。其中,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占服务贸易的比重提升至50%左右。

  三是推动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制度型开放的新突破。例如,率先引入医疗健康的先进标准,倒逼国内健康服务业转型升级;自主实行面向发达国家的执业资格证单向认可制度,将旅游、交通运输、租赁和商务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文化体育娱乐等领域纳入允许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范围。聚焦扩大进口的重点贸易领域需求,积极开展国际标准的适用性分析和关键技术指标比对,在服务消费领域逐步引用符合国情的国际性标准。

  拉动消费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民生工程。从“生存型消费”到“发展型消费”,从“物质需求”到“服务需求”,消费升级的背后是亿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唯有坚持“民生为大”,以结构性改革破解体制机制约束,以新型城镇化释放内需潜力,才能让老百姓敢消费、愿消费、能消费。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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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多地持续发力,出台一系列促消费政策。图为杭州一家电器商店,不少市民前来咨询选购。潮新闻记者栾兰摄

  我国是一个经济转型大国,14亿多人口的消费结构升级蕴藏着巨大的消费潜力。从现实看,拉动消费的重大任务,是提升广大社会成员的消费信心与消费预期。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为重点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全面落实这个方案,关键是贯彻“民生为大”的发展理念,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是拉动消费的重大任务

  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社会的需求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早在2007年,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在承担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委托的《中国人类发展报告》中就提出,我国正处在从生存型社会向发展型社会转变的关键时期,广大社会成员的需求已从私人产品短缺转为公共产品短缺,为此要加快建立惠及13亿人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近20年来,中央在改善民生方面不断出台新的重大举措,并取得重要进展。

  释放服务型消费潜力。一是服务型消费呈现较快增长趋势。近些年来,我国服务型消费支出增速快于商品消费的趋势明显。2013年至2024年,我国居民人均服务型消费支出年均增长8.6%,其中医疗保障支出年均增长9.8%,明显快于人均消费年均增速7.1%的水平。2024年,服务型消费占比46.1%,超过2019年45.9%的水平,对消费支出增长贡献率达63%,成为拉动消费增长的主动力。二是服务型消费具有较大提升空间。进入工业化后期,服务型消费快速增长并逐渐占据主导地位,是一个基本趋势。与国际相比,我国居民服务型消费占比至少仍有20个百分点的提升空间。初步估算,若我国城乡居民服务型消费占比提升10个百分点即占比达到60%左右,将新增40万亿元左右的消费需求。

  释放服务型消费潜力重在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第一,居民服务型消费占比的提升空间较大。从国际经验看,近两年,尽管服务型消费占比有所增长,但不及预期。据相关研究预测,2025年我国服务型消费占比将达到50%。但受疫情等影响和冲击,2024年,我国居民服务型消费占比为46.11%。这与我国总体进入工业化后期的发展阶段不相适应。第二,加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从我国情况看,社会保障、基本医疗等水平相对偏低(16%左右),使得我国居民服务型消费意愿不足、消费信心下降的矛盾比较突出。由此,居民储蓄率居高不下。2024年,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服务型消费占比分别为48.41%和40.29%,农村居民服务型消费占比低于城镇居民8个百分点。从相对差距看,2024年,农村居民人均物质型消费已达到城市居民的65%,但农村居民人均服务型消费仅为城市居民的46%左右。第三,关键是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应当说,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对于拉动消费起到了重要作用。相关数据显示,2024年在以旧换新政策的带动下,我国汽车、家电、家装、电动自行车等销售额超过1.3万亿元。在我国居民消费结构升级与社会结构、人口结构等变化叠加的情况下,刺激物质产品消费是重要的,但关键在于如何找到释放服务型消费潜力的务实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适应以城乡居民服务型消费为重点的需求结构变化大趋势,明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社会保障水平,实质性缓解居民消费意愿不足、消费信心减弱的突出矛盾,将为释放消费潜力尤其是服务型消费潜力奠定重要的制度基础。

  重在“投资于人”

  以人为中心的结构性转型是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重要保障。通过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不仅能够有效提升人力资本质量,更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续动力,进而形成消费升级与人力资本积累的良性循环。

  全面实现农民工市民化。一是适应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需求。2023年,我国外出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8.9岁,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外出农民工的主体;调研数据显示,50%的新生代农民工基本没有从事农业经营的经历,对落户城镇的需求比较强烈。二是释放农民工市民化的消费潜力。有研究表明,农民向城镇转移成为常住人口后,人均消费将提高30%;在城镇落户后,人均消费将再提高30%。若率先实现近3亿农民工市民化,使其消费水平达到城镇居民水平,每年将增加2万亿元至3万亿元左右的消费额,并由此带来巨大的投资市场需求。

  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缩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水平差距。2023年,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15倍。若两者差距缩小一半,按目前实际领取待遇人数计算(预期寿命79岁),需要投入7.6万亿元左右,即便未来农村老龄人口增长30%,总投入也在10万亿元左右。有研究表明,政府对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1元,将使得居民消费增加1.86元。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水平达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水平的1/7,估计每年将释放5000亿元的新增消费需求。二是加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资金中,个人缴费标准达到400元/人,16年上涨了40倍左右。由此,造成农村居民缴纳医疗保险费用负担过重、意愿有所下降。为此,需要尽快提高政府一般支出中公共卫生支出的比重,争取到2030年由目前的3%左右提升至6%左右。由此,将明显减轻农村居民的医保缴费负担。三是全面普及高中阶段义务教育。相关研究表明,劳动力人口受教育时间每增加1年,国内生产总值就会增加9%;制造业企业职工受教育年限每提高一年,制造业企业劳动生产率就会提高17%左右。2009年至2023年,我国就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从8.5年提升至10.38年,年均增加0.12年。争取到2030年前,全面普及高中阶段义务教育,这需要明显加大财政支出中的教育支出比重,实现公共教育经费投入占GDP的比重由目前的2.62%提升至3%以上。

  推进以人为中心的城市化进程。第一,城市化是投资于人的主要载体。工业化创造供给,城市化创造需求。城镇化能集聚效益、降低公共服务成本。从以往城镇化的情况看,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提升并没有改变当地居民原有的生产、生活、消费方式,对城市生产组织方式、生活水平、城市软硬件和配套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拉动作用有限。要推进以人为中心的城市化进程,通过提升居民收入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质量,释放巨大内需潜力。根据测算,我国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将直接带动人均资本存量增加3.5%,产生约6.6万亿元的新增投资需求。

  第二,破解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突出矛盾。当前,我国总体上进入工业化后期,但城市化水平仍滞后于工业化水平,并由此形成消费结构升级的突出掣肘。从国际经验看,发达国家工业化率达到峰值时,城市化率一般达到70%左右的水平。我国工业化率在2011年达到峰值,但当时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仅为50.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34%左右。目前,我国总体上进入工业化后期,但城市化水平与工业化进程仍有差距。

  发挥国有资本在“投资于人”的引领作用。适应我国发展阶段的历史性变化,更好发挥央企国资的引领作用,应当成为做优国有资本的重大任务。建议制定中长期国有资本划转社保计划,重点用于支持农民工市民化、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等。这需要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优化以往以纳税总额、GDP贡献等经济效益为主的评价标准,重点围绕央企国资在战略性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科技创新促进、吸引民企参与等方面的特殊作用,开展战略性、长期性、综合性评价,并建立与此相适应的考核标准。

  深化“以人为中心”的结构性改革

  当前,我国服务型消费需求持续升级,但仍面临多重体制机制掣肘。由于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服务型消费潜力释放不及预期,制约经济转型和增长方式转变。释放服务型消费潜力,关键在于深化以人为中心的结构性改革。

  消费与投资的结构性改革。一是适应消费结构升级调整投资结构。目前,我国投资与消费关系的突出矛盾是服务型消费的投资需求明显增长而服务业投资占比与此不相适应。从现实看,投资结构调整滞后于消费结构转型升级进程,加剧了服务型消费“有需求、缺供给”的矛盾。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的需求变了,在医疗、教育、文化信息、旅游等领域的需求增大了。应当说,消费结构升级已对投资体制、投资结构改革提出迫切需求。

  二是以消费结构升级创造新的投资需求。未来10年,我国消费结构升级蕴藏着巨大投资需求。2023年,我国大健康产业规模约为14.48万亿元,有研究预计到2030年将上升到29.1万亿元。教育、医疗、养老、社区建设等领域的投资需求逐步增大,而这些方面的投资增长与实际需求仍有较大差距。这就需要对不利于结构转型尤其是消费结构升级的某些政策予以调整;全面清理现有不利于消费释放尤其是制约服务消费释放的相关政策;整合支持消费的相关举措,着力解决现实经济社会生活中供需错位的矛盾与问题。

  增长与分配的结构性改革。一是实现“居民收入倍增”与“中等收入群体倍增”。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特别是释放服务型消费潜力,要着力破解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不合理的突出矛盾。以民富优先为导向,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已成为深化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任务。2013年,中改院提出“中等收入群体倍增计划”,即:在2013年23%的基础上,到2020年努力达到40%以上。实际情况是,2022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占比30%左右,规模在4亿人左右。目前,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消费占全社会消费的50%以上。若中等收入群体占比超过50%,估计在整个居民消费中的贡献率将接近80%。

  二是在稳定就业的前提下明显增加居民收入。在工资性收入占居民可支配收入60%的情况下,稳就业是稳收入的当务之急。这需要调整扩大就业的相关政策,出台扶持与服务业就业相关的政策;需要以加大公共消费占比为重点,支持中小服务业企业发展。此外,财产性收入占比偏低成为我国居民收入持续提升的突出掣肘。2024年,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仅为8.3%;其中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仅为2.5%。这需要在拓宽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尽快从法律上赋予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物权属性等方面作出重要的制度安排。

  城市和农村的结构性改革。一是改变城乡二元户籍制度。10年前,国务院就提出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当前,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更具紧迫性。未来几年,要全面取消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实现农民工市民化的重大突破;全面实行与基本公共服务直接挂钩的居住证制度,使得规模巨大的农民工群体在城市留得住、过得体面。同时,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上,改变以往“以证管人”的传统做法,实现基于“大数据”的人口服务转变。

  二是加大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真正落实社会保障的兜底功能和保障功能,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不增加居民负担的前提下,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补偿标准,提高农村养老保险补贴、农村高龄补贴标准等。

  三是以发展都市圈为重点带动中小城镇发展。目前,我国长三角、大湾区、京津冀、成渝四大城市群消费额合计占全国消费总额的比重超过50%,成为全国消费的主阵地。建议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基础上,将城市化发展规划作为中长期经济发展战略安排,研究制定城市化专项规划,加快形成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主体的城市发展新格局。同时,通过统一规划、统一土地利用、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基本公共服务、统一环境保护,促进形成城市圈协同发展新格局。

  扩大服务业市场开放。一是服务业市场开放有较大空间。我国制造业市场基本实现全面开放,但以服务业为重点的市场开放领域仍有较大提升空间。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发展服务业体制机制”,重在实现扩大服务业市场开放的重要突破。例如,大幅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支持社会资本、外资更加便利地进入仍具有相当大投资空间的服务业领域;系统梳理准入后行政审批事项,实质性破除各类“玻璃门”“弹簧门”;推动实现体制内外服务业供给主体在人才政策、政府采购等方面“一视同仁”,并在打破服务业行政垄断方面实现实质性破题。

  二是补齐服务贸易发展的突出短板。2024年,我国服务贸易额首次超过1万亿美元,但仅占外贸总额的14.6%。争取到2030年,我国服务贸易规模达到1.5万亿美元左右,占外贸总额比重提升到20%左右。其中,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占服务贸易的比重提升至50%左右。

  三是推动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制度型开放的新突破。例如,率先引入医疗健康的先进标准,倒逼国内健康服务业转型升级;自主实行面向发达国家的执业资格证单向认可制度,将旅游、交通运输、租赁和商务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文化体育娱乐等领域纳入允许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范围。聚焦扩大进口的重点贸易领域需求,积极开展国际标准的适用性分析和关键技术指标比对,在服务消费领域逐步引用符合国情的国际性标准。

  拉动消费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民生工程。从“生存型消费”到“发展型消费”,从“物质需求”到“服务需求”,消费升级的背后是亿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唯有坚持“民生为大”,以结构性改革破解体制机制约束,以新型城镇化释放内需潜力,才能让老百姓敢消费、愿消费、能消费。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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