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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力度持续提升民生温度
发布日期:2024-09-23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全篇,强调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对进一步深化民生领域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充分体现了党始终坚持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和宗旨。甘肃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重要抓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福祉,以检察力度持续提升民生温度。

  一、锚定正确方向,在提高政治站位中守护民生

  民生问题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群众安危冷暖,一头连着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是须臾不可轻忽的“国之大者”。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就业、食药、社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等重点人群加强司法保障。“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是对检察机关服务大局能力的综合考验,自开展以来,甘肃省检察机关不断强化重点领域监督,在协同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做好社会保险领域检察监督、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方面积极“亮剑”。

  《决定》部署了一系列民生所急、民心所向、民众所盼的改革举措,我们要从增进民生福祉、厚植党执政根基的高度,认识到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是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有益实践,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切实增强履职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加力提升“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绩实效,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二、立足监督办案,在强化融合履职中守护民生

  监督办案是检察机关的主责主业,检察机关要立足办案,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坚持以监督办案为抓手,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矛盾,综合履行检察职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促进保民生和促发展良性互动。

  加强重点人群权益保障。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联合省妇联、省残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意见》,依法对侵害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提起公益诉讼。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督促为未成年被害人落实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救助措施,及时向“失职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

  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出台《甘肃省检察机关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办案指引》《甘肃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一体化办案实施办法》,依法惩治虚构借款、非持牌机构违规开展金融业务等虚假诉讼行为。积极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监督法院准确区分“一房多卖”等刑民交叉案件的刑事退赔责任和民事责任,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积极防范化解食药安全风险,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与“农资打假”专项行动,起诉非法添加违禁成分食品犯罪16件,提起公益诉讼433件,督促监管部门专项整治商场超市临期食品分类混乱、农贸市场违规使用“生鲜灯”等问题。积极参与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依法惩治电信诈骗、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会同公安机关深化推进“断卡”“断流”“拔钉”等专项行动;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公安厅开展专项行动,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

  加强重点矛盾源头化解。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推广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嵌入式”矛盾风险防控工作法,全面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加大司法救助和帮扶工作力度,深入推进“结对帮扶·爱心甘肃”工程,做好扶孤、助残、济困等结对关爱工作。与法院开展“陇原风暴”2024专项执行行动联合协作,通过“强制执行+现场监督”等方式,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以更高质量检察建议促进矛盾纠纷有效治理。

  三、创新工作机制,在加强协同共治中守护民生

  “检护民生”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树立协同共治的司法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在上下联动、区域协作、资源共享、业务协同上下功夫。检察机关在内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切实提升监督办案实效;在外部要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凝聚合力,共同推动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我们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完善机制制度、规范办案程序、搭建协作平台,合力助推民生领域治理,更好更快把司法温暖送到群众心里。

  推进府检联动机制。积极推动建立“府检联动”机制,与省生态环境厅、公安厅联合出台实施细则,统一生态环境领域突出违法犯罪执法标准,完善案件管辖、裁判执行、信息共享机制。与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制发《关于办理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合力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定《推进民生领域“一域一重点”整治实施方案》,重点整治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劳动者权益、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网络电信诈骗案件中存在的执法不严、违规执法等问题。

  完善区域协作机制。积极探索跨区域支持起诉机制,建立“支持起诉+N”工作模式。与四川省、青海省检察院建立黄河上游甘青川水源涵养区司法共护协作机制,推动解决跨区域社会治理难题,合力加强黄河流域、长江流域、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河西五市检察机关发挥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协作机制作用,联合开展道路交通运输超限超载治理等专项监督活动。

  完善创新激励机制。持续深化“实践课题带动工作创新”活动,依托创新工作交流会,集中展示创新成果,交流经验做法。以亮点工作引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打造具有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特色品牌,推动专项行动提质增效。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甘肃省检察机关将围绕“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把“检护民生”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办出更多人民有感受、社会有共鸣、法治有回响的高质效案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可感可触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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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力度持续提升民生温度
发布日期:2024-09-23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全篇,强调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对进一步深化民生领域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充分体现了党始终坚持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和宗旨。甘肃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重要抓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福祉,以检察力度持续提升民生温度。

  一、锚定正确方向,在提高政治站位中守护民生

  民生问题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群众安危冷暖,一头连着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是须臾不可轻忽的“国之大者”。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就业、食药、社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等重点人群加强司法保障。“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是对检察机关服务大局能力的综合考验,自开展以来,甘肃省检察机关不断强化重点领域监督,在协同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做好社会保险领域检察监督、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方面积极“亮剑”。

  《决定》部署了一系列民生所急、民心所向、民众所盼的改革举措,我们要从增进民生福祉、厚植党执政根基的高度,认识到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是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有益实践,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切实增强履职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加力提升“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绩实效,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二、立足监督办案,在强化融合履职中守护民生

  监督办案是检察机关的主责主业,检察机关要立足办案,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坚持以监督办案为抓手,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矛盾,综合履行检察职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促进保民生和促发展良性互动。

  加强重点人群权益保障。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联合省妇联、省残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意见》,依法对侵害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提起公益诉讼。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督促为未成年被害人落实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救助措施,及时向“失职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

  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出台《甘肃省检察机关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办案指引》《甘肃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一体化办案实施办法》,依法惩治虚构借款、非持牌机构违规开展金融业务等虚假诉讼行为。积极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监督法院准确区分“一房多卖”等刑民交叉案件的刑事退赔责任和民事责任,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积极防范化解食药安全风险,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与“农资打假”专项行动,起诉非法添加违禁成分食品犯罪16件,提起公益诉讼433件,督促监管部门专项整治商场超市临期食品分类混乱、农贸市场违规使用“生鲜灯”等问题。积极参与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依法惩治电信诈骗、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会同公安机关深化推进“断卡”“断流”“拔钉”等专项行动;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公安厅开展专项行动,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

  加强重点矛盾源头化解。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推广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嵌入式”矛盾风险防控工作法,全面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加大司法救助和帮扶工作力度,深入推进“结对帮扶·爱心甘肃”工程,做好扶孤、助残、济困等结对关爱工作。与法院开展“陇原风暴”2024专项执行行动联合协作,通过“强制执行+现场监督”等方式,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以更高质量检察建议促进矛盾纠纷有效治理。

  三、创新工作机制,在加强协同共治中守护民生

  “检护民生”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树立协同共治的司法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在上下联动、区域协作、资源共享、业务协同上下功夫。检察机关在内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切实提升监督办案实效;在外部要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凝聚合力,共同推动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我们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完善机制制度、规范办案程序、搭建协作平台,合力助推民生领域治理,更好更快把司法温暖送到群众心里。

  推进府检联动机制。积极推动建立“府检联动”机制,与省生态环境厅、公安厅联合出台实施细则,统一生态环境领域突出违法犯罪执法标准,完善案件管辖、裁判执行、信息共享机制。与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制发《关于办理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合力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定《推进民生领域“一域一重点”整治实施方案》,重点整治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劳动者权益、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网络电信诈骗案件中存在的执法不严、违规执法等问题。

  完善区域协作机制。积极探索跨区域支持起诉机制,建立“支持起诉+N”工作模式。与四川省、青海省检察院建立黄河上游甘青川水源涵养区司法共护协作机制,推动解决跨区域社会治理难题,合力加强黄河流域、长江流域、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河西五市检察机关发挥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协作机制作用,联合开展道路交通运输超限超载治理等专项监督活动。

  完善创新激励机制。持续深化“实践课题带动工作创新”活动,依托创新工作交流会,集中展示创新成果,交流经验做法。以亮点工作引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打造具有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特色品牌,推动专项行动提质增效。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甘肃省检察机关将围绕“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把“检护民生”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办出更多人民有感受、社会有共鸣、法治有回响的高质效案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可感可触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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