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本身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在新发展阶段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必须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着力创造激励共同努力、共同奋斗的体制和政策环境,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
进一步促进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包括基本医疗、基础教育、基本养老等在内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既是增进低收入者福祉、促进发展成果共享、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经济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也是提升欠发达地区人力资源水平、发展能力和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此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应看到,我国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异较大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均等化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此外,在不少地方,以户籍作为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条件的制度安排仍未彻底打破,流动人口同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尚未完全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十四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2035年“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补短板;明确中央和地方在公共服务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支持。
进一步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尤其是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的投资支持力度。加大对发展滞后地区尤其是中西部和东北边远地区的基础设施投资支持,既能提高发展的公平性,让欠发达地区共享发展成果,进一步提高欠发达地区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又能提高效率,为要素跨地区流动、欠发达地区特色产品和资源对接大市场提供便利,增强欠发达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发展水平提升,特别是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和东北振兴等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国家对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投资保持了较大的支持力度,欠发达地区交通等基础设施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但也应看到,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求相比,基础设施提升和改善空间仍然很大。当然,考虑到自然条件和人口规模状况,中西部和东北边远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按地均、人均或人地均指标衡量,未必要达到与东部地区相同的水平,但也要面向现代化目标,对标共同富裕的要求,充分考虑未来中西部地区城镇化和人口集聚态势,科学预判人口的长期分布格局,并对人口相对聚集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作出合理规划并予以保障。
进一步加大对各类特殊问题区域的支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既做好锦上添花、培育增长极的事情,更做好雪中送炭、增强欠发达地区发展能力的事情。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加上主导产业更替和要素特别是人口流动,会出现不同类型的特殊问题区域,包括资源枯竭型地区、老工业基地、原深度贫困地区、生态脆弱地区等。这些区域有的过去为国家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有的是服从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大局而被列为禁止或限制开发的区域。促进这些区域发展,既是提高发展公平性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通过一定时期的帮扶、导入新的生产要素,可以充分激发这些区域发展的内生动力,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作者:张军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