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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民政开出“民生清单”
发布日期:2023-03-08
 

  “切实兜住低保扶贫这一底,妥善应对自然灾害这一急……”1月19日,山西省民政厅厅长薛维栋在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说。2017年,山西民政开出怎样的“民生清单”?记者为您一一揭晓。

低保扶贫: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重点抓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山西省农村低保扶贫行动方案》和《山西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今年山西省民政厅将首次把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评估范围,抓紧完成省市核对系统对接,加快推进全省核对机制和核对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探索建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基层能力建设的机制,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绩效评价机制。

防灾减灾: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重点抓好新灾应对工作。密切关注各种自然灾害的发生、发展情况,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应急值守,加强灾情管理,严格执行灾情统计报送和重大灾情报告制度,规范灾情核查、会商、核定与发布,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及时下拨应急救灾资金和物资,高效有序开展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应对工作。

社会福利: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
  重点抓好养老服务业的规划与实施。制定好《山西省养老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好“一区两片”(“一区”即以太原为中心,辐射晋中、忻州和吕梁部分市县,构建我省健康养老中心区;“两片”即以大同为核心包括朔州右玉、怀仁的晋北片区和由长治、晋城两市组成的晋东南片区)发展战略,积极搭建投融资平台,探索组建养老产业发展投资基金,逐步形成以事业促进产业、以产业带动事业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格局,通过实施“1310”(即建设1个国家级康养产业综合园区、3个省级康养园区、10个乡墅康养小镇)工程,力争到2030年把我省打造成北方旅居养生养老之乡。

社区管理:强力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
  重点抓好全省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和第六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做好“难点村”及群访处置预案,及时化解处置突出矛盾问题,严防黑恶势力破坏选举秩序,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规范落实村务民主监督,与村级选举同步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健全相关制度,完善村民自治机制。
  积极探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三社联动”加强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的意见》,推动“三社联动”地方实践。认真开展全国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实验区的实验探索工作,完成实验区的中期评估。指导各地厘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的权责边界,制定市级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推动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和智慧社区建设,切实减轻城乡社区负担。

社会组织:有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根据全国统一安排,开展第二批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扩大市县试点的覆盖区域,做好风险防范预案,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脱钩工作稳步推进。
  营造良好的慈善组织发展氛围。通过举办能力建设培训,鼓励社会组织投身慈善事业,引导慈善组织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升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建立社会组织信用体系。按照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统一部署,推动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做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模式改革工作,加快我省信用体系建设进程。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社会组织信用名单,对活动不正常、超越章程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进行清理。

地名和界线管理:努力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重点抓好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围绕“一核一圈三群”总体布局,指导晋城、晋中、运城、忻州、临汾、吕梁等市通过撤县改区等方式逐步解决“一市一区”问题,调整部分城市中心不合理的城、矿区设置,完善大中城市市辖区规模、结构和布局,带动城镇群发展。

社会事务: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效能
  继续加强儿童福利事业。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指导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力量,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统筹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设施建设。
  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县级殡仪馆建设和火化炉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市县,进一步扩大惠民殡葬覆盖范围,提高惠民殡葬减免标准。指导各地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要求,推广绿色节地生态葬式葬法。
  依法规范婚姻收养登记。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登记机关,开展结婚登记颁证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逐步建立婚姻登记严重失信人员信用记录制度。指导各地依法稳妥开展收养登记工作。加强婚姻收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各地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大力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和水平
  完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继续组织实施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工作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完善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扶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推进“三社联动”工作。继续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三区”计划,开展专业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服务试点。
  推动志愿服务发展。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深入推进志愿服务记录证明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志愿者证明、招募、服务记录、表彰激励机制。开展“菜单式”志愿服务,引导志愿者和志愿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助残助幼、应急救援、关爱特殊人群等方面的服务。

来源: 山西经济日报(太原)记者 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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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民政开出“民生清单”
发布日期:2023-03-08
   

  “切实兜住低保扶贫这一底,妥善应对自然灾害这一急……”1月19日,山西省民政厅厅长薛维栋在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说。2017年,山西民政开出怎样的“民生清单”?记者为您一一揭晓。

低保扶贫: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重点抓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山西省农村低保扶贫行动方案》和《山西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今年山西省民政厅将首次把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评估范围,抓紧完成省市核对系统对接,加快推进全省核对机制和核对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探索建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基层能力建设的机制,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绩效评价机制。

防灾减灾: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重点抓好新灾应对工作。密切关注各种自然灾害的发生、发展情况,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应急值守,加强灾情管理,严格执行灾情统计报送和重大灾情报告制度,规范灾情核查、会商、核定与发布,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及时下拨应急救灾资金和物资,高效有序开展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应对工作。

社会福利: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
  重点抓好养老服务业的规划与实施。制定好《山西省养老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好“一区两片”(“一区”即以太原为中心,辐射晋中、忻州和吕梁部分市县,构建我省健康养老中心区;“两片”即以大同为核心包括朔州右玉、怀仁的晋北片区和由长治、晋城两市组成的晋东南片区)发展战略,积极搭建投融资平台,探索组建养老产业发展投资基金,逐步形成以事业促进产业、以产业带动事业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格局,通过实施“1310”(即建设1个国家级康养产业综合园区、3个省级康养园区、10个乡墅康养小镇)工程,力争到2030年把我省打造成北方旅居养生养老之乡。

社区管理:强力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
  重点抓好全省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和第六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做好“难点村”及群访处置预案,及时化解处置突出矛盾问题,严防黑恶势力破坏选举秩序,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规范落实村务民主监督,与村级选举同步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健全相关制度,完善村民自治机制。
  积极探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三社联动”加强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的意见》,推动“三社联动”地方实践。认真开展全国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实验区的实验探索工作,完成实验区的中期评估。指导各地厘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的权责边界,制定市级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推动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和智慧社区建设,切实减轻城乡社区负担。

社会组织:有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根据全国统一安排,开展第二批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扩大市县试点的覆盖区域,做好风险防范预案,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脱钩工作稳步推进。
  营造良好的慈善组织发展氛围。通过举办能力建设培训,鼓励社会组织投身慈善事业,引导慈善组织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升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建立社会组织信用体系。按照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统一部署,推动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做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模式改革工作,加快我省信用体系建设进程。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社会组织信用名单,对活动不正常、超越章程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进行清理。

地名和界线管理:努力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重点抓好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围绕“一核一圈三群”总体布局,指导晋城、晋中、运城、忻州、临汾、吕梁等市通过撤县改区等方式逐步解决“一市一区”问题,调整部分城市中心不合理的城、矿区设置,完善大中城市市辖区规模、结构和布局,带动城镇群发展。

社会事务: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效能
  继续加强儿童福利事业。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指导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力量,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统筹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设施建设。
  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县级殡仪馆建设和火化炉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市县,进一步扩大惠民殡葬覆盖范围,提高惠民殡葬减免标准。指导各地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要求,推广绿色节地生态葬式葬法。
  依法规范婚姻收养登记。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登记机关,开展结婚登记颁证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逐步建立婚姻登记严重失信人员信用记录制度。指导各地依法稳妥开展收养登记工作。加强婚姻收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各地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大力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和水平
  完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继续组织实施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工作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完善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扶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推进“三社联动”工作。继续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三区”计划,开展专业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服务试点。
  推动志愿服务发展。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深入推进志愿服务记录证明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志愿者证明、招募、服务记录、表彰激励机制。开展“菜单式”志愿服务,引导志愿者和志愿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助残助幼、应急救援、关爱特殊人群等方面的服务。

来源: 山西经济日报(太原)记者 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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