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告要求,自即日起至今年2月底,云南全省各级法院将着重执行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云南高院督办的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案件。
1月5日,云南省各大媒体在显著位置刊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的公告》(第二号),宣传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公告要求,自即日起至今年2月底,云南全省各级法院将着重执行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云南高院督办的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案件。
发布此项公告旨在进一步强化依法保护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公告强调,全省各级法院将通过各种查询平台和手段,对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及其车辆进行布控,集中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进行调查;加大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行为的打击力度,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告再次重申,加大对涉民生案件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严格执行限制高消费令,对违反限高令的,坚决依法追究责任。公告强调,要加大对涉民生案件中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惩处力度,被执行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提起自诉的,积极支持并及时受理和审判。公告严厉敦促,所有涉民生案件的被执行人尽快到执行法院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依法受到法律的制裁。
随着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的开展,云南全省各级法院将开辟绿色通道,对涉民生案件按照“三优先”原则,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物,多渠道、全方位快速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快速处置被执行财产,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大限度地保障涉民生案件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目前,云南多地法院已召开执行款兑付大会,及时开展执行救助金发放工作。
本文来源: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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