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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财政过“紧日子”办“大民生”
发布日期:2023-02-24
 

    今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勒紧裤带”过日子,将有限资金用在为百姓谋利的“刀刃”上,真正实现了“小财政办大民生”,民生财政的阳光雨露,不仅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还稳步推进了该区民生事业发展,加快了和谐富裕新宁夏建设步伐。

  为有效解决财政收入增速趋缓的局面,该区各级财税部门充分挖掘税收潜力,严格非税收入征管,保持收入均衡增长。充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稳步推进“营改增”改革、继续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支持该区服务业加快发展。据了解,今年1—8月全区财政收入实现稳步增长,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346.47亿元,增长14.29%,其中:中央级完成143.13亿元,增长13.32%,地方级完成203.34亿元,为年度预算的67.78%,增长15.0%。全区公共财政支出完成521.99亿元,增长7.76%。

  为实现“民生为重、民生为大、民生为要”的理念,2013年该区财政安排“两区”建设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75亿元,安排教育、公共卫生、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预算165.2亿元,今年1—7月,民生支出达到306.9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74%,发挥了“小财政托起大民生”的支撑作用。

  针对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趋势,为有效应对风险挑战,促进该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平稳健康发展,自治区财政厅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通过运用税收、补助、贴息等方式,放大财政资金效应。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大力压缩“三公”经费。2013年上半年全区党政机关“三公”经费比2012年下降2.39%,其中:公务出国与上年基本持平,公务接待下降30.21%,会议费下降34.56%,大型活动支出下降42.81%。为盘活存量资金,自治区财政厅规定在9月30日前,全区各级财政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沉淀在部门预算单位或业务处室闲置的结余结转资金、无法正常使用的资金全部收回财政,用于民生或其他重点项目建设。

  为促进该区经济稳步发展,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已经取消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013年,在中央公布取消和免征涉及该区1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自治区财政相继清理取消各类收费34项,免征8项。截至目前,已初步确定清理涉及对小微企业收费、基金项目共计58项,免征政府性基金2项,每年可直接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约3.6亿元;为加快该区服务业,促进城乡居民消费,推动经济发展,从今年8月1日起,对该区的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这将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与个体工商户同样的税收政策,为小微企业带来实惠,进一步繁荣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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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财政过“紧日子”办“大民生”
发布日期:2023-02-24
   

    今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勒紧裤带”过日子,将有限资金用在为百姓谋利的“刀刃”上,真正实现了“小财政办大民生”,民生财政的阳光雨露,不仅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还稳步推进了该区民生事业发展,加快了和谐富裕新宁夏建设步伐。

  为有效解决财政收入增速趋缓的局面,该区各级财税部门充分挖掘税收潜力,严格非税收入征管,保持收入均衡增长。充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稳步推进“营改增”改革、继续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支持该区服务业加快发展。据了解,今年1—8月全区财政收入实现稳步增长,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346.47亿元,增长14.29%,其中:中央级完成143.13亿元,增长13.32%,地方级完成203.34亿元,为年度预算的67.78%,增长15.0%。全区公共财政支出完成521.99亿元,增长7.76%。

  为实现“民生为重、民生为大、民生为要”的理念,2013年该区财政安排“两区”建设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75亿元,安排教育、公共卫生、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预算165.2亿元,今年1—7月,民生支出达到306.9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74%,发挥了“小财政托起大民生”的支撑作用。

  针对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趋势,为有效应对风险挑战,促进该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平稳健康发展,自治区财政厅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通过运用税收、补助、贴息等方式,放大财政资金效应。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大力压缩“三公”经费。2013年上半年全区党政机关“三公”经费比2012年下降2.39%,其中:公务出国与上年基本持平,公务接待下降30.21%,会议费下降34.56%,大型活动支出下降42.81%。为盘活存量资金,自治区财政厅规定在9月30日前,全区各级财政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沉淀在部门预算单位或业务处室闲置的结余结转资金、无法正常使用的资金全部收回财政,用于民生或其他重点项目建设。

  为促进该区经济稳步发展,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已经取消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013年,在中央公布取消和免征涉及该区1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自治区财政相继清理取消各类收费34项,免征8项。截至目前,已初步确定清理涉及对小微企业收费、基金项目共计58项,免征政府性基金2项,每年可直接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约3.6亿元;为加快该区服务业,促进城乡居民消费,推动经济发展,从今年8月1日起,对该区的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这将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与个体工商户同样的税收政策,为小微企业带来实惠,进一步繁荣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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