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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视民生才是滋生暴力的根源
发布日期:2023-02-23
 

    7月17日上午,湖南省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 在执法过程中,与南强莲塘村村民邓正加发生争执冲突,邓正加死亡。临武县委相关部门证实,17日上午确实发生小贩死亡事件,小贩在城管执法过程中死亡,具体死亡原因还在调查中。 
  尽管有媒体指出,“绝大多数城管是好的,少数不好现象被放大”,但一起起的城管暴力执法,再度将城管群体抬上了舆论的潮头。虽然暴力执法并非城管的专利,但相比较而言, 时下还没有一个执法群体,像城管这样集中而高发,以至于在无数的“教训”与“承诺”之后,依然问题重重,暴力依旧。

  表面上看,城管暴力的根源主要在于“权大于法”,依托于背后行政权力的支撑,而没有依法行政这个“权力笼子” ,才导致其行为不受约束。事实并非如此,即便属于委托性执法,城管的行为也受到法律的限制,打人就要受到治安处罚,打死人就要受到刑事追究,其执法的行为应当遵循基本的执法规范 。但可以肯定的是,即使有了法律定位,在形象和面子工程面前,在高压的行政任务面前,暴力执法会长期存在。

  暴力执法并非就是法律缺失的原因,因为任何公务行为都有相同的法律规范。根本原因在于,官利与民利的冲突之下 ,强势的权力就会对弱势的权利造成伤害。比如刑讯逼供,比如暴力强拆,哪一样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以暴力强拆为例,从行政强拆到司法强拆,法律和程序早已过河,强拆依然在原地踏 步。

  而另一方面,城管自身又处于弱势地位,被“妖魔化”的城管执法者,也往往会成为冲突中的牺牲品。城管被打、被 杀的案例同样不少。如此看来,城管本身并没有原罪,有罪的是导致其采取暴力的原因,那就是单纯的政绩需要,是漠视民生需要的急功近利,这都成了产生暴力的最大推手。因为人性和法 治需要时间的积淀和消化,而只有蛮横和暴力才会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一边是领导要面子,一边是民众要填饱肚子,这就会产生利益的冲突。“面子”之下的统一而规范的要求,就会对“ 肚子”之下的行为方式产生反应,小商小贩要经营谋生,难免要占道经营、流动贩卖,与整齐划一的形象要求就会格格不入。在这种利益冲突之下,城管就充当了马前卒和“权力打手”的角 色,权力对权利的伤害在所难免。只有当权力真正为权利服务,实现两者的对接,那么权利才会获得尊重与实现,权力的态度和方式也才能真正转变。否则,即便有刚性的法律,有严格的制 度,但当权力的目的与民众的利益不一致的时候,一切笼子都会成为摆设。

  抛开制度的因素,就事论事地谈城管暴力其实并没有多大的意义。狂暴的城管其实是嚣张的权力的代言人,若不能实 现真正的权力治理,将“权力关进笼子里”,即便取消了城管,新的替代者除了名字不一样,行为方式恐怕并无差别。时下瓜农已死,是“依法调查”,还是“保护性调查”已非关键,如何 让服务的权力不再成为“凶器”,这才是当前亟待解决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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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7日上午,湖南省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 在执法过程中,与南强莲塘村村民邓正加发生争执冲突,邓正加死亡。临武县委相关部门证实,17日上午确实发生小贩死亡事件,小贩在城管执法过程中死亡,具体死亡原因还在调查中。 
  尽管有媒体指出,“绝大多数城管是好的,少数不好现象被放大”,但一起起的城管暴力执法,再度将城管群体抬上了舆论的潮头。虽然暴力执法并非城管的专利,但相比较而言, 时下还没有一个执法群体,像城管这样集中而高发,以至于在无数的“教训”与“承诺”之后,依然问题重重,暴力依旧。

  表面上看,城管暴力的根源主要在于“权大于法”,依托于背后行政权力的支撑,而没有依法行政这个“权力笼子” ,才导致其行为不受约束。事实并非如此,即便属于委托性执法,城管的行为也受到法律的限制,打人就要受到治安处罚,打死人就要受到刑事追究,其执法的行为应当遵循基本的执法规范 。但可以肯定的是,即使有了法律定位,在形象和面子工程面前,在高压的行政任务面前,暴力执法会长期存在。

  暴力执法并非就是法律缺失的原因,因为任何公务行为都有相同的法律规范。根本原因在于,官利与民利的冲突之下 ,强势的权力就会对弱势的权利造成伤害。比如刑讯逼供,比如暴力强拆,哪一样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以暴力强拆为例,从行政强拆到司法强拆,法律和程序早已过河,强拆依然在原地踏 步。

  而另一方面,城管自身又处于弱势地位,被“妖魔化”的城管执法者,也往往会成为冲突中的牺牲品。城管被打、被 杀的案例同样不少。如此看来,城管本身并没有原罪,有罪的是导致其采取暴力的原因,那就是单纯的政绩需要,是漠视民生需要的急功近利,这都成了产生暴力的最大推手。因为人性和法 治需要时间的积淀和消化,而只有蛮横和暴力才会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一边是领导要面子,一边是民众要填饱肚子,这就会产生利益的冲突。“面子”之下的统一而规范的要求,就会对“ 肚子”之下的行为方式产生反应,小商小贩要经营谋生,难免要占道经营、流动贩卖,与整齐划一的形象要求就会格格不入。在这种利益冲突之下,城管就充当了马前卒和“权力打手”的角 色,权力对权利的伤害在所难免。只有当权力真正为权利服务,实现两者的对接,那么权利才会获得尊重与实现,权力的态度和方式也才能真正转变。否则,即便有刚性的法律,有严格的制 度,但当权力的目的与民众的利益不一致的时候,一切笼子都会成为摆设。

  抛开制度的因素,就事论事地谈城管暴力其实并没有多大的意义。狂暴的城管其实是嚣张的权力的代言人,若不能实 现真正的权力治理,将“权力关进笼子里”,即便取消了城管,新的替代者除了名字不一样,行为方式恐怕并无差别。时下瓜农已死,是“依法调查”,还是“保护性调查”已非关键,如何 让服务的权力不再成为“凶器”,这才是当前亟待解决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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