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我们要紧盯9个环节,创新9项措施,抓住7项内容,为姚庄镇小城市试点建设量身定做专项预防方案。”4月28日,刚从浙江省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推动大会现场回到单位,嘉善县检察院检察长陈伟良就忙着听取该院姚庄检察室负责人的工作汇报。
不久前,国务院正式批复《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方案》,而姚庄镇又是浙江省小城市建设27个试点镇之一,小城市工程和民生工程的建设量较大。针对这一情况,2012年9月挂牌运作的嘉善县检察院姚庄检察室在认真调研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在今年4月与该县监察局姚庄镇监察分局联合出台《关于在姚庄小城市建设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规定,由姚庄检察室联合镇监察分局对工程招标的前置审批、规划许可、招标方式、资金来源和行贿档案查询等9个环节实施程序审查。通过签订廉政协议、预防讲座、警示教育、现场监督、预防约谈等9项措施,对预防措施、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措施、资金支付和工程变更等7项具体内容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该院还创新工作方法,首次在预防工作中采用审批立项和结题管理制度,以口头通报、告知函及检察建议3种形式对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据悉,截至目前,该检察室已介入预防项目5个,设计的《立项报告表》、《预防工作告知函》、《预防工作结项表》等一系列配套格式文书备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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