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民生动态>>
民生动态
坚持财力下移落实惠民政策我省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发布日期:2023-02-18
 

  近年来,我省走小财政办大民生的路子,持续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突出位置,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投入力度,落实各项惠民利民政策措施,全省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加大省对下转移支付力度。近年来,我省坚持财力下移,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平稳增长机制,省对下转移支付连续多年高幅增长,有效缓解了各地财政困难,增强了基层政府保障民生、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截至目前,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累计达到81.7亿元,比2007年增长3倍,年均增长25.8%;州县可支配财力增加到368亿元,比2007年增长了2.1倍,年均增长21.5%。

  大幅度增加财政支农投入。今年,省财政大幅度增加支农投入,年初预算安排省级支农专项资金17.4亿元,比上年增长32.8%;整合支农资金,纳入2013年省级支农资金整合盘子的总资金规模达到55.3亿元,比上年增长56%。

  积极推动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一是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下达资金8.7亿元,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项政策,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前一年和中职免费资助政策,在全省范围全面实现1+9+3免费教育。二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今年全省各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医疗卫生支出32亿元,比上年增长21.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水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由400元提高到470元。三是加大社会保障力度。一季度,全省各级财政下达各类社会保障与就业资金35.9亿元,同比增长7.5%,有力地保障了城乡养老、就业、低保等方面的支出。在连续8年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的基础上,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高龄人员、企业军转干部等群体给予重点倾斜。调整后,人均养老金月增加210元,月人均达到2285元。四是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扩大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规模。再次提高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奖励性住房补助标准,今年全省2.5万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按每户补助2.2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增加的0.2万元全部由省财政承担。4万户全省农村奖励性住房按每户1.7万元标准给予补贴,增加的0.4万元全部由省财政承担。五是积极推进文化事业发展。

上一篇:
下一篇:


友情链接
承办单位:北京市普惠公益民生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甲12号D座  邮编:100036  电话:010-68007379  邮箱:cmsa@cmsa.org.cn
京ICP备202103787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095   版权所有Copyright 民生智库
智库动态
坚持财力下移落实惠民政策我省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发布日期:2023-02-18
   

  近年来,我省走小财政办大民生的路子,持续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突出位置,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投入力度,落实各项惠民利民政策措施,全省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加大省对下转移支付力度。近年来,我省坚持财力下移,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平稳增长机制,省对下转移支付连续多年高幅增长,有效缓解了各地财政困难,增强了基层政府保障民生、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截至目前,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累计达到81.7亿元,比2007年增长3倍,年均增长25.8%;州县可支配财力增加到368亿元,比2007年增长了2.1倍,年均增长21.5%。

  大幅度增加财政支农投入。今年,省财政大幅度增加支农投入,年初预算安排省级支农专项资金17.4亿元,比上年增长32.8%;整合支农资金,纳入2013年省级支农资金整合盘子的总资金规模达到55.3亿元,比上年增长56%。

  积极推动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一是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下达资金8.7亿元,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项政策,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前一年和中职免费资助政策,在全省范围全面实现1+9+3免费教育。二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今年全省各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医疗卫生支出32亿元,比上年增长21.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水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由400元提高到470元。三是加大社会保障力度。一季度,全省各级财政下达各类社会保障与就业资金35.9亿元,同比增长7.5%,有力地保障了城乡养老、就业、低保等方面的支出。在连续8年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的基础上,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高龄人员、企业军转干部等群体给予重点倾斜。调整后,人均养老金月增加210元,月人均达到2285元。四是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扩大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规模。再次提高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奖励性住房补助标准,今年全省2.5万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按每户补助2.2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增加的0.2万元全部由省财政承担。4万户全省农村奖励性住房按每户1.7万元标准给予补贴,增加的0.4万元全部由省财政承担。五是积极推进文化事业发展。

上一篇:
下一篇:


友情链接
承办单位:北京市普惠公益民生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甲12号D座
邮编:100036 电话:010-68007379
邮箱:cmsa@cmsa.org.cn
京ICP备202103787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095
版权所有Copyright 民生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