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主动加强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管理的通知》(民电[2013]3号)下发后,湖北省民政厅高度重视,谢松保厅长亲自批示:“转发到各市、州、县民政局,河南兰考‘1.4’火灾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认真排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解读,坚决杜绝隐患”,赵显富副厅长批示:“请福慈处迅速落实”。为认真落实民政部通知精神及厅领导批示,厅福慈处迅速行动,多措并举强化对全省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的管理。
一是认真排查,摸清底数。及时以厅名义下发了《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主动加强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十八大精神解读,要求各地迅速抽调人员,组成专班,对本辖区内的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排查情况要及时向省厅报送。
二是创新方法,健全机制。政府培训为从根本上解决非法收留孤儿的问题,我厅要求各地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的,要尽可能集中安置到国办福利机构,个人和民办机构可继续参与孤儿的抚养工作。个人有能力和条件收留孤儿的,要按规定签订寄养协议。
三是督导检查,加强监管。目前,厅福慈处已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到各市、州、县,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情况进行一次深入的调查研究,干部培训有针对性地现场解决存在的问题,坚决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孤儿安全,促进孤儿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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