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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政厅向媒体通报应对极端寒冷天气全力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工作
发布日期:2023-02-11
 

    1月8日下午,广西自治区民政厅召开通报会,就近段时间以来各级媒体集中关注的民政系统应对极端寒冷天气、全力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以及孤儿生活保障等工作向新闻媒体通报。

  民政厅纪检组长余可进出席并主持会议,自治区社会救助局局长吴容北、民政厅救灾救济处副处长何理锋、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副处长黄奋劲等就各自部门的工作向媒体进行介绍。

  中央驻桂、自治区、首府的十多家新闻媒体出席通报会。

  2012年,我区遭受低温冷冻、洪涝、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地面塌陷、风雹等灾害的袭击,共造成14市107县(市、区)受灾,受灾人口913.2万人,因灾死亡43人,失踪1人;累计紧急转移安置30万人,饮水困难34.39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559.65千公顷,其中绝收24.61千公顷;倒塌农房12677户30232间,严重损坏农房8912户26138间,一般损坏农房14668户38099间;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其中农业损失27.03亿元。2012年,我厅共启动4次救灾预警响应、2次四级救灾应急响应,及时向灾区派出9个工作组,指导灾区民政部门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同时,积极争取民政部对我区灾情启动了1次四级救灾应急响应。2013年1月以来,广西桂林市阳朔、灌阳、资源、龙胜、荔浦、全州、平乐,河池市环江、东兰,柳州市柳江、柳城等3市11县出现低温冷冻灾害(有下划线的为今日新增受灾地区)。灾害造成受灾人口11.28万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46人(全州),饮水困难人口5756人(其中资源3406人,全州2350人),需救助人口1.97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9.93千公顷,其中成灾5.66千公顷,绝收1.17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7432.53万元,其中农业损失7240.53万元。

  入冬以来,受灾困难群众的安全过冬问题,牵动了中央和自治区领导的心,中央和自治区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早安排,早部署,早动员,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中央政策解读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稳定。当前,全区各级民政部门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确保冬春救助规范、有序、有效开展。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一是及时下发通知。2012年9月22日,自治区民政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桂民电〔2012〕32号),对2012年受灾困难群众在2012年冬令至2013年春荒期间的生活救助工作提早进行了部署。为贯彻民政部、财政部2012年11月30日召开的全国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工作视频会精神,自治区民政厅于2012年12月12日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桂民发〔2012〕50号),要求全区民政系统一万多名党员干部从2012年11月中旬到2013年3月中旬的时间里,打好百日防火、防冷、防饿攻坚战,并对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2012年12月21日,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自治区主席马飚、自治区副主席高雄关于做好群众防寒防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了自治区民政厅起草的《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安全过冬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2〕307号),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务必组织干部深入村屯排查,做好困难群众过冬生活安排工作,保证不漏一户一人,绝不能因工作不到位而饿死一人、冻死一人,确保所有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

  二是召开专题会议。2012年12月28日,自治区民政厅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工作,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明确重点,强化措施,切实把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体的生活安排工作落到实处。明确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切实做好节日期间走访慰问工作;同心同德,团结协作,切实做好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和节日期间安全维稳工作,确保困难群众与全区人民一道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突出重点,强力推进

  一是加快推进因灾倒房重建工作。经统计核准,2012年我区因灾倒损农村住房确需恢复重建的有9646户。2012年10月中旬,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民政厅印发了全区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自治区给每户重建户补助资金1万元,政府培训共下拨补助资金9646万元,加上自治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区农房政策性保险获理赔给农户的10585.97万元,因灾倒房户实际得到的最高补助达到了2.5万元。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目前全区因灾倒房恢复重建进展顺利。截至2012年12月20日,除了个别因特殊原因经批准推迟动工和少数因2012年10月下旬“山神”台风造成倒房正在抓紧施工的外,其余倒房需重建户已全部动工,动工的重建户竣工率已超过95%,部分重建户已经入住新居,其余动工户也已进入建房的收尾阶段,可在2013年春节前入住新居。

  二是扎实开展因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全区民政系统早在2012年9月就组织了2000多个工作组深入村、屯,对各类受灾对象,特别是受灾的特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和残疾人家庭冬春期间生活面临的困难进行了细致的调查摸底,编制了《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帐》和冬春救助方案,使受灾困难群众需救济粮食、衣被和治病救助的底数,自治区掌握到市、县,市掌握到县、乡,县掌握到村到户。根据调查统计,今冬明春我区需口粮、衣被、饮水、取暖和医疗救助的灾民有340万人。为确保这些群众冬难期间的基本生活,自治区民政厅已会同财政厅在2012年12月下拨了中央和自治区冬春生活救助资金2.05亿元。同时,自治区民政厅还于2012年12月给各市下拨了10. 3万件(套、床)的棉大衣、防寒衣、棉被等救灾物资。各市、县(市、区)民政部门也提早在2012年第四季度采购了救灾物资,第一批救灾口粮和衣被已于2012年12月底前发放到了特别困难的受灾群众手中。目前,全区各级民政部门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抓好工作的落实。自治区民政厅于2013年1月5日组织了17个工作组深入各市检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落实情况,各市、县(市、区)和乡镇民政部门也层层组织工作组走村窜户检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困难群众不受冻、不挨饿,确保不漏一村、不漏一屯、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三是切实做好新灾的防范和应对工作。由于全球气候多变,入冬以来,全球和全国许多地区出现极寒天气,最近,我区也局部发生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自然灾害形势依然严峻,救灾应急工作任务依然繁重。为确保全区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2012年12月21日,我厅紧急下发了《关于做好困难群众防寒防冻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民电﹝2012﹞52号),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在安排好冬春救助工作的同时,认真分析本地区可能面临的灾害风险,高度重视并做好新灾应对的各项准备工作,抓紧采购、补充生活类救助物资,做好救灾装备、设备的维护与更新,完善救灾物资代储、联储和紧急调运机制,干部培训保障救灾应急期间的物资供应。同时,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落实《自然灾害统计制度》,确保各类灾害信息的及时收集统计上报,确保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及时倒位。

  四是切实抓好社会救助工作。切实抓好城乡低保资金发放,确保低保金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实现应保尽保。1、从2013年起,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20元,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10元,及时提高补助水平。2、提高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区从2012年9月1日起要求全区各地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党建专家要求城市低保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在2011年各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26—36%范围内确定和2011年各地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40—50%范围内确定。3、提前下达中央财政给我区2013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预拨28.23亿元资金和城乡医疗救助3.67亿元资金,确保2013年城乡低保资金能按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缓解他们生活困难和看病难的问题。4、要求各地要落实《关于提高全区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桂民发[2012]57号),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达到每人每月“150元钱、30斤米、1斤油”以上。对于在元旦、春节期间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群众,通过临时救助的方式加以救助,使他们能够欢度节日。

  五是积极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按照新出台的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有关政策,及时调整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落实好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开展各类送温暖活动,给生活有困难的军烈属、在乡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送上一份温暖。在现行政策的框架内,积极解决好复员退伍军人的生活困难问题,对居住在边远山区的对象,主动上门把抚恤补助优待金送到他们手中;对孤老优抚对象,各地的光荣院、五保村优先安排他们进住,以体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特殊照顾。

  六是突出做好孤儿保障工作。切实做好孤儿生活保障经费的发放工作,确保孤儿生活费不低于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孤儿生活保障最低标准,做到及时、足额发到孤儿(监护人)手中。严格申报审核审批程序,党史专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真正用在孤儿身上。此外,还加强了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的管理,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情况进行排查。

  三、强化检查,狠抓落实

  我厅结合年度综合业务监督检查,加大对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目前,民政厅有17个综合业务监督检查工作组正结合综合业务检查深入全区各地重点灾区走访困难群众,了解和核实灾情,与基层民政干部一起进行拉网式的排查,真正把自治区党、政府对灾区人民的关怀送到灾区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手中,让他们安全过冬、安心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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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政厅向媒体通报应对极端寒冷天气全力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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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8日下午,广西自治区民政厅召开通报会,就近段时间以来各级媒体集中关注的民政系统应对极端寒冷天气、全力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以及孤儿生活保障等工作向新闻媒体通报。

  民政厅纪检组长余可进出席并主持会议,自治区社会救助局局长吴容北、民政厅救灾救济处副处长何理锋、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副处长黄奋劲等就各自部门的工作向媒体进行介绍。

  中央驻桂、自治区、首府的十多家新闻媒体出席通报会。

  2012年,我区遭受低温冷冻、洪涝、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地面塌陷、风雹等灾害的袭击,共造成14市107县(市、区)受灾,受灾人口913.2万人,因灾死亡43人,失踪1人;累计紧急转移安置30万人,饮水困难34.39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559.65千公顷,其中绝收24.61千公顷;倒塌农房12677户30232间,严重损坏农房8912户26138间,一般损坏农房14668户38099间;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其中农业损失27.03亿元。2012年,我厅共启动4次救灾预警响应、2次四级救灾应急响应,及时向灾区派出9个工作组,指导灾区民政部门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同时,积极争取民政部对我区灾情启动了1次四级救灾应急响应。2013年1月以来,广西桂林市阳朔、灌阳、资源、龙胜、荔浦、全州、平乐,河池市环江、东兰,柳州市柳江、柳城等3市11县出现低温冷冻灾害(有下划线的为今日新增受灾地区)。灾害造成受灾人口11.28万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46人(全州),饮水困难人口5756人(其中资源3406人,全州2350人),需救助人口1.97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9.93千公顷,其中成灾5.66千公顷,绝收1.17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7432.53万元,其中农业损失7240.53万元。

  入冬以来,受灾困难群众的安全过冬问题,牵动了中央和自治区领导的心,中央和自治区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早安排,早部署,早动员,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中央政策解读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稳定。当前,全区各级民政部门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确保冬春救助规范、有序、有效开展。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一是及时下发通知。2012年9月22日,自治区民政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桂民电〔2012〕32号),对2012年受灾困难群众在2012年冬令至2013年春荒期间的生活救助工作提早进行了部署。为贯彻民政部、财政部2012年11月30日召开的全国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工作视频会精神,自治区民政厅于2012年12月12日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桂民发〔2012〕50号),要求全区民政系统一万多名党员干部从2012年11月中旬到2013年3月中旬的时间里,打好百日防火、防冷、防饿攻坚战,并对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2012年12月21日,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自治区主席马飚、自治区副主席高雄关于做好群众防寒防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了自治区民政厅起草的《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安全过冬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2〕307号),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务必组织干部深入村屯排查,做好困难群众过冬生活安排工作,保证不漏一户一人,绝不能因工作不到位而饿死一人、冻死一人,确保所有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

  二是召开专题会议。2012年12月28日,自治区民政厅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工作,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明确重点,强化措施,切实把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体的生活安排工作落到实处。明确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切实做好节日期间走访慰问工作;同心同德,团结协作,切实做好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和节日期间安全维稳工作,确保困难群众与全区人民一道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突出重点,强力推进

  一是加快推进因灾倒房重建工作。经统计核准,2012年我区因灾倒损农村住房确需恢复重建的有9646户。2012年10月中旬,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民政厅印发了全区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自治区给每户重建户补助资金1万元,政府培训共下拨补助资金9646万元,加上自治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区农房政策性保险获理赔给农户的10585.97万元,因灾倒房户实际得到的最高补助达到了2.5万元。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目前全区因灾倒房恢复重建进展顺利。截至2012年12月20日,除了个别因特殊原因经批准推迟动工和少数因2012年10月下旬“山神”台风造成倒房正在抓紧施工的外,其余倒房需重建户已全部动工,动工的重建户竣工率已超过95%,部分重建户已经入住新居,其余动工户也已进入建房的收尾阶段,可在2013年春节前入住新居。

  二是扎实开展因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全区民政系统早在2012年9月就组织了2000多个工作组深入村、屯,对各类受灾对象,特别是受灾的特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和残疾人家庭冬春期间生活面临的困难进行了细致的调查摸底,编制了《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帐》和冬春救助方案,使受灾困难群众需救济粮食、衣被和治病救助的底数,自治区掌握到市、县,市掌握到县、乡,县掌握到村到户。根据调查统计,今冬明春我区需口粮、衣被、饮水、取暖和医疗救助的灾民有340万人。为确保这些群众冬难期间的基本生活,自治区民政厅已会同财政厅在2012年12月下拨了中央和自治区冬春生活救助资金2.05亿元。同时,自治区民政厅还于2012年12月给各市下拨了10. 3万件(套、床)的棉大衣、防寒衣、棉被等救灾物资。各市、县(市、区)民政部门也提早在2012年第四季度采购了救灾物资,第一批救灾口粮和衣被已于2012年12月底前发放到了特别困难的受灾群众手中。目前,全区各级民政部门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抓好工作的落实。自治区民政厅于2013年1月5日组织了17个工作组深入各市检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落实情况,各市、县(市、区)和乡镇民政部门也层层组织工作组走村窜户检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困难群众不受冻、不挨饿,确保不漏一村、不漏一屯、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三是切实做好新灾的防范和应对工作。由于全球气候多变,入冬以来,全球和全国许多地区出现极寒天气,最近,我区也局部发生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自然灾害形势依然严峻,救灾应急工作任务依然繁重。为确保全区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2012年12月21日,我厅紧急下发了《关于做好困难群众防寒防冻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民电﹝2012﹞52号),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在安排好冬春救助工作的同时,认真分析本地区可能面临的灾害风险,高度重视并做好新灾应对的各项准备工作,抓紧采购、补充生活类救助物资,做好救灾装备、设备的维护与更新,完善救灾物资代储、联储和紧急调运机制,干部培训保障救灾应急期间的物资供应。同时,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落实《自然灾害统计制度》,确保各类灾害信息的及时收集统计上报,确保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及时倒位。

  四是切实抓好社会救助工作。切实抓好城乡低保资金发放,确保低保金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实现应保尽保。1、从2013年起,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20元,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10元,及时提高补助水平。2、提高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区从2012年9月1日起要求全区各地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党建专家要求城市低保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在2011年各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26—36%范围内确定和2011年各地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40—50%范围内确定。3、提前下达中央财政给我区2013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预拨28.23亿元资金和城乡医疗救助3.67亿元资金,确保2013年城乡低保资金能按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缓解他们生活困难和看病难的问题。4、要求各地要落实《关于提高全区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桂民发[2012]57号),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达到每人每月“150元钱、30斤米、1斤油”以上。对于在元旦、春节期间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群众,通过临时救助的方式加以救助,使他们能够欢度节日。

  五是积极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按照新出台的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有关政策,及时调整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落实好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开展各类送温暖活动,给生活有困难的军烈属、在乡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送上一份温暖。在现行政策的框架内,积极解决好复员退伍军人的生活困难问题,对居住在边远山区的对象,主动上门把抚恤补助优待金送到他们手中;对孤老优抚对象,各地的光荣院、五保村优先安排他们进住,以体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特殊照顾。

  六是突出做好孤儿保障工作。切实做好孤儿生活保障经费的发放工作,确保孤儿生活费不低于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孤儿生活保障最低标准,做到及时、足额发到孤儿(监护人)手中。严格申报审核审批程序,党史专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真正用在孤儿身上。此外,还加强了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的管理,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情况进行排查。

  三、强化检查,狠抓落实

  我厅结合年度综合业务监督检查,加大对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目前,民政厅有17个综合业务监督检查工作组正结合综合业务检查深入全区各地重点灾区走访困难群众,了解和核实灾情,与基层民政干部一起进行拉网式的排查,真正把自治区党、政府对灾区人民的关怀送到灾区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手中,让他们安全过冬、安心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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