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4月14日《北京青年报》等媒体报道,4月11日,广东深圳暴雨引发洪水,致河道施工人员死亡或失联。4月13日,深圳罗湖区最后一名失联人员被找到并确认死亡,至此,暴雨共致11人死亡。广东省气象台和中央气象台专家定性这次降雨为“4·11深圳短时极端强降水天气”事件。
这一事件发生后,广东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过媒体报道不难发现,这一事件中既有“天灾”又有“人祸”。“天灾”是指确实突降暴雨引发洪水,导致河道部分清淤作业人员没有来得及撤离现场而被洪水冲走,而“人祸”则复杂一些。
比如,深圳市气象局于11日20时发布了大风黄色预警,20时10分在全市发布暴雨黄色预警,而事件发生在当天21时许。也就是说作业人员本来有一个小时的撤离时间,但却没有及时撤离,是涉事企业没有通知到还是其他什么原因?
城市暗渠内部环境复杂,有时清淤截污也会遇到危险。按理说,涉事企业更应该提高安全意识,把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危放在第一位,但结果令人遗憾。这不免让人想问:涉事企业究竟有没有相关的应急管理机制和安全培训?
除了涉事企业,城市相关管理部门也需要反思。比如一施工企业在官网发布的文章显示,有些暗涵“已经淤积了20余年,不仅失去了行洪功能,就像人体内一条化脓的‘盲肠’,时刻威胁水质的安全……”20年了,为什么没有考虑彻底治理一下?
据悉,由于深圳多部门运用大数据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并设立城市安全研究院对城市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深圳在国内城市管理中本是比较先进的。但正如新华社所追问的,为何大数据系统的预警能力经不住一场暴雨的考验?
城市管理涉及方方面面,其中,安全管理是重中之重。无论是采用传统管理手段,还是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都应该把安全“置顶”。而安全管理的核心在人,只有强化每个环节的人的责任,才能提高城市安全系数,减少或避免悲剧的发生。
每个城市都有很多暗渠用来排水,暗渠需要清淤,如何确保类似的悲剧不再发生,不仅是深圳面临的命题,也是其他城市公共管理面临的命题。这个命题,不是选答题而是必答题,并且必须答好。
文章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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