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厘清行业协会的性质,让政府的归政府,行业的归行业,彻底铲除部分行业协会乱收费甚至滋生“隐形腐败”的现实土壤
9月12日下午,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在京召开部分行业协会涉企收费情况通报会,通报了29家全国性行业协会涉嫌违规涉企收费线索,布置了整改和查处工作。民政部党组成员、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詹成付表示,部分协会把中央精神当耳边风,严重缺乏法规政策意识,把违法违规当儿戏(9月13日中国新闻网)。
戴着市场的帽子,坐着行业的轿子,扛着政府的牌子,供着官员的位子,拿着企业的票子——这是当今一些行业协会的真实写照,人们形象地称之为“红顶中介”。一些行业协会媚官傍权,“官本位”思维根深蒂固,长期披着一身“官袍”。正因为如此,一些行业协会才会把中央精神当耳边风,把违法违规当儿戏。
事实上,行业协会就是一个民间的自治组织。“独立自主,民主自律”是行业协会的基本特性;为行业会员服务,确立行业的市场规范,维护行业会员的合法权益,是行业协会的基本功能。但是,由于一些行业协会脱胎于政府部门,其性质、职能和定位等,从来没有真正明确过。说它是民间组织,领导又由公务人员兼任;说它是政府部门,又找不到相应的行政职能。职能定位不清,导致诸多问题的产生。有些行业协会因为有政府背景,成为政府部门继续向企业伸手捞钱的“提款机”,甚至成为某些官员搞“隐形腐败”的温床。
事实上,早在2015年7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对外发布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方案提出,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2015年11月,民政部发布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提出: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不设行政级别,不得由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公务员兼任。然而,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从中央到地方均展开过轰轰烈烈的清理整顿行业协会的专项行动,但时至今日,一些行业协会仍然没有把握好自身定位,问题依然存在。
要解决行业协会的诸多问题,需要从脱“官袍”入手。首先,要厘清行业协会的性质,让政府的归政府,行业的归行业,彻底铲除部分行业协会乱收费甚至滋生“隐形腐败”的现实土壤;同时,国家必须制定相应的刚性规定及处罚细则,出重拳、下猛药,实行专项治理。比如,斩断政府与行业协会之间藕断丝连的“暧昧关系”,使其彻底分离;强化问责机制,对于公务人员在行业协会的兼职行为,按照违纪论处;对于乱收费甚至搞“隐形腐败”的行业协会,一律关停,对其相关责任人员,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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