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民生智库联合举办的“非公党建模式与非公党建发展”研讨会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卢中原发表了自己对非公党建的看法,以下是发言实录:
围绕这个题目讲三个观点。
非公党建需要注意的问题,我也不是研究党建的,我只是从企业发展的过程中,我们调研遇到的问题和今天主题结合起来做一些提示。第一,非公经济党建怎样去贯彻当前党和政府提出来的经济改革、经济转型的大政方针并和它密切结合。我们的组织建设、经济建设、队伍建设,怎么和我们党的大政方针、社会主义制度,和企业的发展怎么能够结合起来。我现在提出来要注意什么。我们现在面临的难题比如说产能过剩、库存过多、杠杆过高、短板缺的很多等等,企业在这个过程中党组织怎么让企业的发展能够适应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任务和要求。我看到鑫山公司是一个商贸物流企业,我发现了很多中国商贸企业里边有很重要的问题。首先去产能,很多行业领域、地市库存多、产能多,搞物流搞不下去了。北京的新发地迁到河北去了,要做很多大的布局的调整,这是党中央大的发展规划。对于新发地这样的商户如果不干怎么办,党组织、党员应该干什么。党和国家提出来商贸企业,大量的商贸中心有一种做法叫做先售后租,把商铺卖给各商铺,把钱收回来,我租你的铺子我替你经营,再把租金返还给你,结果把商户的钱套在手里,我经营不善卷款跑了。怎样保证国家的大政方针落实到位,不允许商户在这里搞非法经营,这是党组织怎样做好这样的战斗堡垒。
第二,党组织怎样与工会协调合作维护好职工权利,总书记讲了两个作用,企业发展的政治核心作用,职工权益保障的作用,党组织的工会怎么平衡。前不久全国政协到南方调研,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学界广泛的争论,劳动合同法劳动成本要改,民营经济反映很强烈,但职工、工会怎么看,工会认为员工的权益远远没有得到保障,在这期间举了很多非常尖锐的例子。职工有加班的规定不能超过36个小时,但员工不加班就跳槽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怎么保障,在这时候职工要通过工会反映自己的权益,我们党组织怎样反映诉求,怎样使现行的法律法规条文适应经济转型改革发展的需要,这些规定如何修改,我当时也提出了建议,我们的工会要组织一个员工要跟所有只,跟老板去集体协商,我们的法律规定不得超过36个小时,但工会跟所有者商量完可以达到40个小时可不可以。在这过程当中咱们组织应该干什么?同志们请想一想。
谢谢,就提这些问题。 卢中原,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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