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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智库建设需加强顶层设计
发布日期:2023-03-13
 

    2015年,我国政府提出《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目标为打造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依据《意见》精神,各级政府正在抓紧调研,制定符合本地区智库建设的实施方案,推动智库转型,建设特色新型智库。在这个过程中,智库机构除面临由单纯学术研究向战略对策研究转型等理论问题外,也面临一些体制、机制等方面发展掣肘的问题。因此必须从顶层设计高度,从根本上解决以往智库运转中面临的一些实际问题。

  明确职能定位是发挥作用的关键

  《意见》指出,把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纳入我国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由此定位了新型智库机构部门在政府运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现行智库部门大都属于政府事业机构,承担着政府职能机构的科学决策咨询任务。以往做决策咨询的经验表明,如果在机构体制中处于弱势地位,作为事业单位的智库部门就无法充分发挥政府机构决策“智囊团”的作用。实际运作中,就往往是决策部门作了决定后,由智库部门为其进行佐证和论证,难以真正发挥专家的作用。

  智库部门应该是了解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全局发展思路和规划的部门,只有这样才能时刻紧跟党和政府的发展节奏和决策需求,有针对性、有操作性、有时效性地提供战略对策建议。另外,如果事业单位的智库部门提供的对策报告,在获得上级领导的认可、被有关部门采用时没有什么工作回馈,就会使智库无法及时了解咨政建言的效果,更无法进行校正和跟踪研究。因此,新型智库机构要更好地发挥作用,就应该转变智库现有的体制定位,特别是一些核心智库应有相对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减少对其他职能权力部门的依附性,增加其职能发挥的独立性,并且要从科学发展指导思想的高度,赋予其独有的智库职能。这样才能更有效地发挥其独特作用,让智库机构敢于讲真话,说诤言,做实事。所以,职能定位清晰关系到智库作用的充分发挥。

  资金管理不能“一刀切”

  除了解决体制和机制问题外,智库的资金管理方法也应该改革。《意见》指出要改革智库部门的资金管理机制,这已成为当前新型智库建设过程中的热点话题。现行智库研究机构因属于政府事业单位,其资金取得与运用严格执行政府机关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严重束缚智库运转,限制了许多工作的开展。研究人员从事研究工作和进行田野调研的很多费用无法报销或有限度报销,越是到一些偏远地区农村调研的吃住费用,由于没有票据越是难以报销。智库人员调研、查资料、约谈、评估以及使用社会科学分析工具等都需要支付费用。在目前研究经费保障缺位的情况下,很多人都有自费开展研究的经历,至于在科研创新活动中的合理人力资源回报就更无法保障。

  对此,科研人员呼吁,调整和修改类似哲学社会科学课题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解除行政管理部门对智库资金运转的非科学管理束缚,尽快采用国际智库通用的智库成果购买制的办法,解决经费和个人的人力资源付出补偿问题。购买制就是政府和社会组织出钱购买智库成果,至于购买资金如何使用则与购买方无关,至多就是分期支付资金,即先期预付一部分,交付成果后支付全部。另外,国家确立智库人员隶属关系、完成规定目标考核支付基本工资之外,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完成基本工作基础上超负荷工作给予补助。总之,应该把智库与一般的政府职能部门加以区分,制定和实行符合智库行业特点的专门的资金管理制度。

  建设具有国际视野的新型智库

  新型智库具备国际视野是对其起码的要求。新型智库应该是外向型的国际化智库,而智库人员“走出去”,扩大对外交流、拓展国际视野是实现国际化的主要途径之一。为此《意见》提出应简化智库外事活动管理、中外专家交流、举办或参加国际会议等方面的审批程序,这将为建设外向型智库、智库人才对外交流、把握国际动态、搭建国际学术交流平台等创造宽松有利环境。

  目前对智库召开国际学术研讨会的审批不仅繁琐复杂,而且审批周期很长。为此,应该简化国际学术研讨会的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智库部门的出访经费和出访时限、举办国际学术会议设置等,要从工作需要出发,区别于其他政府机构而单列设计和配备。同时,对智库应依法放开因私护照的管理,可以使用课题经费根据研究需要出入境,把其作为因公出访的管理补充,拓宽“走出去”的交流渠道和信息捕捉渠道,这是搞外向型国际化新型智库的基础性建设。

  除了简化审批程序外,还要改革智库严格按照政府机关公务人员出访管理的做法。一些基层智库领导和研究人员出访严格按照政府机关公务人员管理,不考虑智库的学术研究特点和工作需要,实行“一刀切”的外事管理办法,智库人员的出访经费和出访时间都受到严格限制。这不仅使得智库人员“走出去”了解国际动态困难,走出去做研究更困难。

  加强人才队伍的战略性培训

  建设新型智库的关键在于人才。各级党委政府需要合力培养智库人才,特别是培养一些在专业性和区域性上有独到之处的人才。国家则应从全局性发展的高度,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各级人才,这是新型智库发展必须搞好的战略问题。国外智库很多专家都是政府有计划、有目的、可持续地加以培养而打造成的。例如,美国政府就是在从幼儿园到大学的漫长过程中,通过“汉语语言旗舰计划”(Chinese Flagship Program)等项目,培养各类对华专家。澳大利亚政府则是采用“中国经历”(China Experience)、“中国年”(Year in China)等项目,从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中选拔人才来培养“汉学家”和对华智库专家。

  我国新型智库建设,无论是智库团队还是智库专家的培养和打造,都离不开对智库人才的进一步培养,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对新型智库人员的研究视野、问题敏感度、政策理解度、科学研究方法、田野调查能力和行文写作能力等基础技能做专门的培养培训。同时,必须采用阶段性、接续性、针对性的人才培养工程计划。鉴于此,国家应该确立智库人才培养工程,并把其纳入国家十二大人才培养工程项目中,作为一个单列的人才培养项目。此外,还要设立专项培训经费,根据国家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共政策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以及应对国际发展战略的需要,选择专人进行针对性研究培训,以便促进高级专门人才的养成,更有助于智库制定相应战略对策。

  形成特色和专业研究主力

  智库机构的职能作用决定了智库研究的目的不是建立学科而是解决问题。过去,智库多以学科建设为导向进行机构设置和研究,在建设新型智库过程中,必须实现职能转型和工作转向,增强现有智库的问题指向性和精准化,否则新型智库建设容易“换汤不换药”,提交众多流于形式的成果。

  应根据国家战略发展的总体部署,对现有智库机构和智库资源进行整合,明确规定不同智库研究机构的主攻方向和研究专长。相应地,智库研究人员结构、长短期研究目标和工作任务等,也都要依据国家战略部署做相应的调整和聚焦。国家根据总体战略部署建立一批国家级特色智库,或把一批地方的特色智库确定为国家级的智库机构后,应该限制其他智库发展的趋同性和同质性。同时,要加大智库研究薄弱领域的研究投入和机构设置。例如,对于美国问题领域的战略对策研究应该有针对性地对相关智库进行布局,形成网络化覆盖式和立体化穿透式的研究,增强对美研究的针对性和精确度。

  此外,对于一些重要的战略性领域,如金融、高科技、能源等,国家也应因地制宜地明确指定一些智库机构进行长期专门定向研究。例如,上海作为中国的金融中心,国家应该建立国家级金融发展战略研究院。还可以根据地缘政治战略所需,依据区位优势建立国家级研究机构。例如,靠近朝鲜半岛的省份可以建立关于东北亚和半岛问题的研究机构。这样会使我国的新型智库建设和发展职责明晰,功能显著,也各具特色。

  在新型智库布局中,在梳理智库资源、调整智库的部门职能和研究方向的同时,还应改革人力资源配置,打破人事制度壁垒。按照国际上智库机构人才要素的科学配比,把目前分属不同智库机构、研究同一问题的人力资源进行精心整合和配置,实现不同智库研究机构研究不同问题或同一问题而各有侧重,避免以往智库研究中一窝蜂研究同一热点问题的现象。因此,应改革智库机构的人事管理制度,使智库管理部门有充分的用人自主权,实现高级研究人才按需要、按专业合理高效流动。这样才能集聚专业智库人才,发挥我国人才众多的合成优势,在国际智库舞台上形成中国的“集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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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智库建设需加强顶层设计
发布日期:2023-03-13
   

    2015年,我国政府提出《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目标为打造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依据《意见》精神,各级政府正在抓紧调研,制定符合本地区智库建设的实施方案,推动智库转型,建设特色新型智库。在这个过程中,智库机构除面临由单纯学术研究向战略对策研究转型等理论问题外,也面临一些体制、机制等方面发展掣肘的问题。因此必须从顶层设计高度,从根本上解决以往智库运转中面临的一些实际问题。

  明确职能定位是发挥作用的关键

  《意见》指出,把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纳入我国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由此定位了新型智库机构部门在政府运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现行智库部门大都属于政府事业机构,承担着政府职能机构的科学决策咨询任务。以往做决策咨询的经验表明,如果在机构体制中处于弱势地位,作为事业单位的智库部门就无法充分发挥政府机构决策“智囊团”的作用。实际运作中,就往往是决策部门作了决定后,由智库部门为其进行佐证和论证,难以真正发挥专家的作用。

  智库部门应该是了解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全局发展思路和规划的部门,只有这样才能时刻紧跟党和政府的发展节奏和决策需求,有针对性、有操作性、有时效性地提供战略对策建议。另外,如果事业单位的智库部门提供的对策报告,在获得上级领导的认可、被有关部门采用时没有什么工作回馈,就会使智库无法及时了解咨政建言的效果,更无法进行校正和跟踪研究。因此,新型智库机构要更好地发挥作用,就应该转变智库现有的体制定位,特别是一些核心智库应有相对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减少对其他职能权力部门的依附性,增加其职能发挥的独立性,并且要从科学发展指导思想的高度,赋予其独有的智库职能。这样才能更有效地发挥其独特作用,让智库机构敢于讲真话,说诤言,做实事。所以,职能定位清晰关系到智库作用的充分发挥。

  资金管理不能“一刀切”

  除了解决体制和机制问题外,智库的资金管理方法也应该改革。《意见》指出要改革智库部门的资金管理机制,这已成为当前新型智库建设过程中的热点话题。现行智库研究机构因属于政府事业单位,其资金取得与运用严格执行政府机关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严重束缚智库运转,限制了许多工作的开展。研究人员从事研究工作和进行田野调研的很多费用无法报销或有限度报销,越是到一些偏远地区农村调研的吃住费用,由于没有票据越是难以报销。智库人员调研、查资料、约谈、评估以及使用社会科学分析工具等都需要支付费用。在目前研究经费保障缺位的情况下,很多人都有自费开展研究的经历,至于在科研创新活动中的合理人力资源回报就更无法保障。

  对此,科研人员呼吁,调整和修改类似哲学社会科学课题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解除行政管理部门对智库资金运转的非科学管理束缚,尽快采用国际智库通用的智库成果购买制的办法,解决经费和个人的人力资源付出补偿问题。购买制就是政府和社会组织出钱购买智库成果,至于购买资金如何使用则与购买方无关,至多就是分期支付资金,即先期预付一部分,交付成果后支付全部。另外,国家确立智库人员隶属关系、完成规定目标考核支付基本工资之外,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完成基本工作基础上超负荷工作给予补助。总之,应该把智库与一般的政府职能部门加以区分,制定和实行符合智库行业特点的专门的资金管理制度。

  建设具有国际视野的新型智库

  新型智库具备国际视野是对其起码的要求。新型智库应该是外向型的国际化智库,而智库人员“走出去”,扩大对外交流、拓展国际视野是实现国际化的主要途径之一。为此《意见》提出应简化智库外事活动管理、中外专家交流、举办或参加国际会议等方面的审批程序,这将为建设外向型智库、智库人才对外交流、把握国际动态、搭建国际学术交流平台等创造宽松有利环境。

  目前对智库召开国际学术研讨会的审批不仅繁琐复杂,而且审批周期很长。为此,应该简化国际学术研讨会的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智库部门的出访经费和出访时限、举办国际学术会议设置等,要从工作需要出发,区别于其他政府机构而单列设计和配备。同时,对智库应依法放开因私护照的管理,可以使用课题经费根据研究需要出入境,把其作为因公出访的管理补充,拓宽“走出去”的交流渠道和信息捕捉渠道,这是搞外向型国际化新型智库的基础性建设。

  除了简化审批程序外,还要改革智库严格按照政府机关公务人员出访管理的做法。一些基层智库领导和研究人员出访严格按照政府机关公务人员管理,不考虑智库的学术研究特点和工作需要,实行“一刀切”的外事管理办法,智库人员的出访经费和出访时间都受到严格限制。这不仅使得智库人员“走出去”了解国际动态困难,走出去做研究更困难。

  加强人才队伍的战略性培训

  建设新型智库的关键在于人才。各级党委政府需要合力培养智库人才,特别是培养一些在专业性和区域性上有独到之处的人才。国家则应从全局性发展的高度,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各级人才,这是新型智库发展必须搞好的战略问题。国外智库很多专家都是政府有计划、有目的、可持续地加以培养而打造成的。例如,美国政府就是在从幼儿园到大学的漫长过程中,通过“汉语语言旗舰计划”(Chinese Flagship Program)等项目,培养各类对华专家。澳大利亚政府则是采用“中国经历”(China Experience)、“中国年”(Year in China)等项目,从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中选拔人才来培养“汉学家”和对华智库专家。

  我国新型智库建设,无论是智库团队还是智库专家的培养和打造,都离不开对智库人才的进一步培养,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对新型智库人员的研究视野、问题敏感度、政策理解度、科学研究方法、田野调查能力和行文写作能力等基础技能做专门的培养培训。同时,必须采用阶段性、接续性、针对性的人才培养工程计划。鉴于此,国家应该确立智库人才培养工程,并把其纳入国家十二大人才培养工程项目中,作为一个单列的人才培养项目。此外,还要设立专项培训经费,根据国家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共政策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以及应对国际发展战略的需要,选择专人进行针对性研究培训,以便促进高级专门人才的养成,更有助于智库制定相应战略对策。

  形成特色和专业研究主力

  智库机构的职能作用决定了智库研究的目的不是建立学科而是解决问题。过去,智库多以学科建设为导向进行机构设置和研究,在建设新型智库过程中,必须实现职能转型和工作转向,增强现有智库的问题指向性和精准化,否则新型智库建设容易“换汤不换药”,提交众多流于形式的成果。

  应根据国家战略发展的总体部署,对现有智库机构和智库资源进行整合,明确规定不同智库研究机构的主攻方向和研究专长。相应地,智库研究人员结构、长短期研究目标和工作任务等,也都要依据国家战略部署做相应的调整和聚焦。国家根据总体战略部署建立一批国家级特色智库,或把一批地方的特色智库确定为国家级的智库机构后,应该限制其他智库发展的趋同性和同质性。同时,要加大智库研究薄弱领域的研究投入和机构设置。例如,对于美国问题领域的战略对策研究应该有针对性地对相关智库进行布局,形成网络化覆盖式和立体化穿透式的研究,增强对美研究的针对性和精确度。

  此外,对于一些重要的战略性领域,如金融、高科技、能源等,国家也应因地制宜地明确指定一些智库机构进行长期专门定向研究。例如,上海作为中国的金融中心,国家应该建立国家级金融发展战略研究院。还可以根据地缘政治战略所需,依据区位优势建立国家级研究机构。例如,靠近朝鲜半岛的省份可以建立关于东北亚和半岛问题的研究机构。这样会使我国的新型智库建设和发展职责明晰,功能显著,也各具特色。

  在新型智库布局中,在梳理智库资源、调整智库的部门职能和研究方向的同时,还应改革人力资源配置,打破人事制度壁垒。按照国际上智库机构人才要素的科学配比,把目前分属不同智库机构、研究同一问题的人力资源进行精心整合和配置,实现不同智库研究机构研究不同问题或同一问题而各有侧重,避免以往智库研究中一窝蜂研究同一热点问题的现象。因此,应改革智库机构的人事管理制度,使智库管理部门有充分的用人自主权,实现高级研究人才按需要、按专业合理高效流动。这样才能集聚专业智库人才,发挥我国人才众多的合成优势,在国际智库舞台上形成中国的“集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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