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平发展海上“新丝路”计划遇到海外不少质疑和曲解,其实中国“新丝路”不仅是复兴自古就有的中外和平外交和自由贸易的海上经济外交之路,而且是中国承担世界海洋环境保护责任、维护海洋航行与贸易自由、促进海洋国际合作的大国海洋经济战略。中国应稳住“四小海”、走向四大洋,以海养海、以开放换开放和扩大海洋法规则主导权四大战略。
第一,稳住“四小海”,走向“四大洋”。不急于加快处理近海岛水之争,近期只在渤海、黄海、东海、南海我方实际控制区稳步开发,伺条件成熟后促进与周边国家全面共同开发。在四小海条件全面开发条件不成熟时,可以先跳出四小海,走向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北冰洋公海,和平开发利用公海资源、保护海洋生态。近年来,许多国家在公海,尤其是南太平洋、南极地区和北冰洋地区的无序开发。如果中国只盯住四小海,纠缠在眼前岛水争议当中而失去承担保护大洋责任的机会,因小而失大。
第二,“以海养海”。加快海洋经济发展,加大造船业投入。近期要加快造船要以破冰、勘探、科研、海上救捞、渔政、海政船等为主,产业政策要加快向海洋经济倾斜,发展远洋捕捞、深海开发、海上资源开发、海上丝路建设事业,以海洋经济收入回报海船建设和国际海洋生态保护和资源利用。
第三,以开放换开放。扩大对外开放,继续“以市场换市场”推行“海上丝路”,2013年中国超过美国成为最大贸易国,是世界上120多个经济体的最大贸易伙伴,有足够的市场优势和贸易底牌扩大进口和“引进来”,推动中国企业和产品“走出去”。具体措施包括:倡议两岸四地“中华共同市场”、先期建立中韩自贸区以促进东亚自贸区、全面推进与四大洋沿岸经济体建立双边“自贸区”等。
第四,扩大海洋法规则主导权。中国应不挑战、不改变、不反对现有海洋秩序,但要在联合国和国际海洋组织内,继续倡导和平利用公海、航行自由和环境保护原则,力争公海开发、两极开发规则的话语权和决策参与权。与此同时,加快培养海洋法专业人才,适度引进国际法专家,为中国海洋事业建言献策、筹谋规划。海洋战略和海洋责任,是中国成为成熟大国的标志。
何茂春 中国民生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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