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近日,习近平主席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的主旨讲话中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既是自然财富,也是经济财富,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和后劲。随着2020年我国绝对贫困的消除,通过生态富民推进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已经进入了历史的新阶段。在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过程中,共同富裕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而生态富民可以也应该发挥巨大的功能与作用。
实现生态富民,需要把推进生态运营与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快实现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同时,在推进生态运营和实现生态富民的实践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以双碳目标为指引,大力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发展绿色生态产业,既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力支撑,也是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生态再生产是一种全新的社会再生产方式,需要把推进产业生态化与生态产业化相结合,针对不同区域的资源禀赋进行有针对性的激励机制设计。目前我国生态保护建设投入相对不足,尤其是在农村推进生态富民建设中,农民主体参与度相对较低。因此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需要在界定产权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生态运营,特别是应注重产业融合并延伸产业链,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逐步提升绿色生态产业附加值。在生态产业化的过程中要注重对生态产品的精深加工,同时可以借助于“链长制”等创新型组织模式,在政府的协调帮助下,打造配套齐全及链条完备的生态产业体系,进一步提升产业组织水平并逐步开拓国际市场。要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我国不仅仅需要在生产系统加速减排,同时还需要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大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为此,应系统推进碳循环和碳汇产业开发,协同挖掘生物多样性的自然财富属性与经济财富属性,尤其需要在加强环境治理的过程中注重提升生态系统服务质量,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升生物多样性水平和质量有利于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绩效,同时这也是发展绿色生态产业的重要基础。
第二,以绿色金融为抓手,建立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的形势愈加严峻,绿色低碳经济早已成为大势所趋。现有研究表明,为实现全球2度以内的温升控制目标,我国未来碳排放所余空间有限,因而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习近平主席强调要“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效益”,在进入全面小康阶段后,人民的需求已经从满足温饱转变为更高质量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其中对绿色环保产品的需求会随着人民收入的增加而持续高涨。但是消费者对于绿色生态化产品的认可有一个逐步认可的过程。绿色企业的产品在市场上能否获得消费者的欢迎以至于形成著名品牌,有赖于相关的制度保障和相应的运营资金支持。政府通过对绿色金融制度的安排,实现生态运营产业链上“第一公里”的打通,这种支持对于生态产品市场化的启动非常重要;通过市场化的绿色金融体系设计,比如通过建立绿色气候基金贯通生态运营链条的“最后一公里”也极为关键,因为这牵扯到生态主体的经济财富保值增值与经济利益实现。另外,基础设施的完善与和地方财政的扶持都是极为必要的投入。当然,这其中的配套制度保障是重要前提,尤其是探索出符合区域资源禀赋特色又符合国家环境规制的产权共享模式与利益分配机制,不但可以促进各利益主体的协同合作,还有利于区域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可持续发展。
第三,以生态富民为根本,助力实现全社会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实现既依赖于持续的经济增长,同时也有赖于各利益方的协同与再均衡。事实上,在绝对贫困解决之后,相对贫困将在相对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存在。据统计,我国的生态脆弱区与经济相对贫困地区在空间分布上高度重合。因此通过生态富民不仅有利于解决生态贫困问题,而且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绿色公正转型。生态富民有利于贫困区人民跳出贫困陷阱,在产业扶贫和教育扶贫的协同配合下,阻断代际贫困传递的链条。但不得不提的是,我国生态富民实践中仍面临着生态发展服务体系不完善、农民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等问题。为此,需要培育绿色生态文化,强化生态管理,加大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加速推广生态农业技术和现代化经营理念。需要创新生态价值实现机制,比如可以通过电子商务和直播营销等模式促进生态产品的销售,提升产业链和供应链韧性,助力实现生态脆弱区人们的认知偏差改变与收入跃迁。随着我国碳交易市场的进一步成熟,未来可以考虑把部分碳配额分配给生态控制区或者重要生态功能区,甚至是该区域的居民,以利于其在必要的时候到全国碳市场上出售配额获得经济财富。因为从绿色公正转型的视角看,该区域居民为其他区域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生态保障,因此中央安排纵向的生态补偿经费或者由下游地区以横向生态补偿的模式反哺这些区域是很有必要的。比如中国已经设立了三江源等一批国家公园,保护面积超过20万平方公里,相应地在这些该区域内的采矿等经济活动就应停止。因此,从公平公正的角度对其进行发展补偿和专项补贴也是财政转移支付的一种较好制度安排。
第四,以绿色技术国际合作为关键,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发布的《全球资源展望2019》的调查数据,在过去的50年中,全球资源的使用量增长了三倍,并将于2060年再次翻一番。大力发展新能源是进一步提高能效和优化能源结构的战略举措。全球光伏太阳能和风电能源潜力巨大,可以依托我国强大的制造业全产业链优势加速降低发电成本,尤其是系统软成本与制度成本,进而促进能源系统加速转向清洁低碳的多能互补体系。全球碳中和的实现,离不开国际间的深度技术合作。技术创新在全球走向净零排放的过程中至关重要,尤其是碳捕捉、利用和碳封存技术(CCUS)的进一步成熟和商业化应用十分关键。由于开发这些技术需要耗费较高的研发费用,实验推广也需要积累实际运营的大规模中试数据,因此各国各利益方的协同合作是极为必要的。由于资产专用性的锁定效应,传统能源企业不愿意或者没动力去投资新能源和新技术,而这正是阻碍一系列新能源技术和低排放技术推广缓慢的重要原因。在当前数字技术大发展的背景下,应该借助数字经济的东风,强化人力资本投资,促进数字化生态创新,加速推进各国绿色技术合作,加快协同构建全球能源互联网。由于数字经济具有累积增值性和边际成本递减等特征,因此数字能源体系的构建这不仅可以降低全球能源消耗的成本,同时有利于各国能源的稳定供应,从而助力各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与绿色复苏。
第五,以国际绿色环境标准协同为突破点,加强国际环境治理体系构建与完善。污染以往被看作是生产系统的副产品,但对其系统治理不仅仅限于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同样是发展生产力。《巴黎协定》的达成反映出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的共同决心。正如习近平主席指出“要加强绿色国际合作,共享绿色发展成果”,应对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需要各国在多边框架下合作应对。在全球变暖加速的局面下,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应该进一步协调一致,这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步骤与关键保障。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是人类社会的美好愿望,同时也应该是美丽全球化的题中之意。目前全球化虽然遭受一些逆流,但其前进的趋势仍然基本没变,这是因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兴起的全球价值链产业组织模式使得世界各国日益连接为“地球村”,尤其是跨国公司为了追求进一步降低系统成本会继续推进产业动态转移及公司内贸易。在这种情况下,各国应该基于国际法为准则,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以国际贸易中的商品绿色环境标准比如碳标签协同等为突破点,加强国际环境治理体系构建与完善。这不仅可以使得全球贸易体系越加绿色化,促进贸易和投资等环节的节能减排,降低全球价值链中的隐含碳排放,同时也有利于国际社会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机制,提升全球生态系统管理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作者:孙华平,江苏大学财经学院/产业经济研究院教授、博导,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文章来源:光明网
|